2024-05-3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 (略) 年产*吨水性树脂、光敏树脂、*基*烯酸异冰片酯及改建原年产*吨合成树脂项目
项目概况:为适应 (略) 场的需求,建设单位拟对现有工程内容和产品产能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如下:(1)取消8种产品的生产,即取消醇酸树脂5000t/a、三聚氰胺*醛树脂2000t/a、聚酯树脂清漆6500t/a、*烯酸清漆2000t/a、*烯酸底漆2000t/a、纤维素漆3000t/a、硝基铝箔漆稀释剂1500t/a、聚氨酯漆稀释剂2000t/a;(2)保留和扩建6种产品,即保留聚氨酯胶黏剂3000t/a(已批已验3000t/a),扩建*烯酸胶黏剂8500t/a(已批未验3000t/a)、聚酯树脂4000t/a(已批未验2000t/a)、聚氨酯树脂*t/a(已批已验5000t/a)、*烯酸树脂8000t/a(已批已验2000t/a)、7110*聚氨酯固化剂2000t/a(已批已验1000t/a);(3)新增6种产品,即新增环氧树脂胶黏剂500t/a、聚酯胶黏剂2000t/a、水性*烯酸树脂*t/a、水性聚氨酯树脂*t/a、光敏树脂5000t/a、*基*烯酸异冰片酯5000t/a。
全厂占地面积约*m2,本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劳动定员;全年工作300天,采用一天两班工作制,每班八小时,厂区不提供食宿。
项目地址: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 (略) 精细化工基地内
项目性质:改扩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可能会影响到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同时对区域景观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改扩建工程仅新增少量有机废水,经收集后当作危废进行处理处置,未新增废水排放,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本改扩建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各生产车间的工艺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各关心点及 (略) 格点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不大,满足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贡献浓度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的条件,并且各污染物预测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仍不会出现超标现象。可见,正常排放情况下,废气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范围为75~90dB(A)。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后噪声影响值明显下降,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专业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5)地下水影响
在项目发生预测所设定的污染泄漏事故,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渗应急措施,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少量废水渗漏发生后对下游地下水造成一定范围的污染,但影响范围有限,且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废水非正常状况下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危害。
(6)土壤影响
本次评价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三个影响途径,分析项目运营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经预测,企业运行5年、10年、20年、30年,项目排放的*苯、二*苯、苯*烯废气沉降对土壤增量不大,叠加本底后,均不会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筛选值,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较小,同时在企业做好三防和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较小。综上,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的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化工原辅料为*醇、十二烷基苯磺酸、*酸*酯、异*醇、*苯、1,2-二*苯、2-*酮等。最大可信事故为贮存单元的化学品泄漏事故。为此,建设单位已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措施,如设置事故应急池、风险防范和管理制度等。同时,建设单位还制定了详细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通过实行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加强监督,环境风险事故机率很小;由于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环境风险发生时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综上可知,只要建设单位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以把环境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不对周围敏感及水体、土壤等环境造成明显危害,环境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将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改扩建工程仅新增少量有机废水,经收集后当作危废进行处理处置。
(2)废气治理措施
本改扩建项目的产品均在密闭的反应釜/分散釜中进行,物料通过管道加入到釜中,*类合成车间1、*类合成车间2、*类车间3、*类车间4、*类车间5的工艺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2级高效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再分别通过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拟对高噪声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通过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综合处理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建设单位拟对本项目固废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四、综合结论
广东 (略) 扩建年产*吨水性树脂、光敏树脂、*基*烯酸异冰片酯及改建原年产*吨合成树脂项目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园区的准入条件,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经过预测评价,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环境质量保持在现有功能标准内;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公众调查结果表明没有反对意见;本改扩建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相容性好。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广东 (略) 扩建年产*吨水性树脂、光敏树脂、*基*烯酸异冰片酯及改建原年产*吨合成树脂项目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地址: (略) (略) 珠玑工业园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邮 箱:*@*26.com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科环 (略)
地址: (略) 武江区西联镇沐溪大道170号韶关粤商特种材料创新园一幢3层19号办公房
联 系 人:*工 联系电话:0751-* 邮箱:* @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查阅, (略) 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广东 (略)
2024年5月31日
广东 (略) 年产*吨水性树脂、光敏树脂、(*基)*烯酸异冰片酯及改建原年产*吨合成树脂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示稿)(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