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4-019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合同包1(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肉类、蔬菜、干货及腊味、各类食品加工中所需的辅料、佐料、调味品以及瓜果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肉类、蔬菜、干货及腊味、各类食品加工中所需的辅料、佐料、调味品以及瓜果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2年。
合同包2(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粮、蛋奶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国家税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粮、蛋奶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肉类、蔬菜、干货及腊味、各类食品加工中所需的辅料、佐料、调味品以及瓜果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国家税务总局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粮、蛋奶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肉类、蔬菜、干货及腊味、各类食品加工中所需的辅料、佐料、调味品以及瓜果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4、提供2022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国家税务总局 (略) 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粮、蛋奶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其中肉类还需提供生鲜肉登记备案凭证;4、提供2022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汉滨 (略) 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开标地点: (略) (略) 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计2个项目包,投标供应商可以对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包。若供应商在多个标包综合排名第一的,按包号正顺序优先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已经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可参与其他标包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及转包。投标供应商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略) ( (略) 汉滨 (略) 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做投标备案登记或将电子版(PDF格式文件1个,资料中体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q.com邮箱进行备案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汉 (略) 188号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汉滨 (略) 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联系方式: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024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