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3月28日下午15:0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开标7室) (略) 裕安区力高君逸府及文心广场工程项目范围内存量砂石资源举办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裕安区力高君逸府及文心广场工程项目范围内存量砂石资源约21775吨(包括已经挖出的部分及尚未采挖的部分),拍卖参考单价(人民币)65元/吨,总参考价141.5375万元。按参考总价进行拍卖。成交后不过磅。竞买保证金15万元。
特别提示:
1、上述标的拍卖的资源量为测算量,以现场区域内现状为准拍卖。以实际看样为准,按现场实物实际存在状态移交,拍卖标的品质、数量等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担保,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不改变标的成交价。实际价值低于成交价的,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偿。
2、竞买人必须充分考虑现场采挖、清理、转运的作业环境、场地租用、施工期(工程项目施工进展情况)、费用成本及其他未知的风险以及拍卖品瑕疵,自行与现场施工方进行沟通对接,自行协调作业周边安全卫生等相关关系。竞买人自行承担采挖、转运及其他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事宜。
二、展示、咨询、报名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时间:自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下午17时。看样联系人:张克新,联系电话:*,展示地点: (略) 裕安区力高君逸府项目工地(龙河西路与赤壁路交叉口)。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人)等加盖公章,并携带材料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竞买人。
2、竞买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失信档案记录在案人员。
3. 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1、有意竞买者,请在2023年3月27日下午17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万元整)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锦绣花园支行,账号:*002。转款时请备注标的项目名称+拍卖保证金)。竞买不成,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竞买人。
2、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保证金转账证明(须确保到账)在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到开标厅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提前准备好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否则视为弃权,不予登记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到达拍卖会现场的所有人员请严 (略) 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人须知》(公告后附件)。
六、联系方式:
(略) (略) :*-*
拍卖公司地址: (略) 响铃庵路华邦新华城瑞花园20#楼2806室
(略) (略)
2023年3月15日
敬请各位竞买人注意:
请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竞拍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知,应按照本次竞买人须知进行竞买和付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须知
一、本竞买人须知仅适用于本场(2023-03-28)拍卖会。
二、本次拍卖的标的: (略) 裕安区力高君逸府及文心广场工程项目范围内存量砂石资源约21775吨(包括已经挖出的部分及尚未采挖的部分),拍卖参考单价65元/吨,总参考价141.5375万元。
工程项目范围内存量砂石资源量, (略) 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第三方勘查测算所得,拍卖的资源量为测算量,以现场区域内现状为准,按总价拍卖。成交后按现场实物存在现状移交,不过磅。竞买人应以实际看样为准,拍卖标的品质、数量等数据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不改变标的成交价款。
在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品质、数量、存在状态等存在的差异、该项目工程工期滞延或其他风险瑕疵提出任何异议,否则将视为买受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价不含税,委托方不开税票。
三、标的物有关情况及资料是来自于第三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现场勘察: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亲自探勘现场(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张经理电话:*),工作时间内可由拍卖机构工作人员陪同,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存在现状、品质、数量、该工程项目施工进展、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权利瑕疵等情况,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及有关规定,通过实地勘察,了解本次标的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相关重要事项。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情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四、根据拍卖法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通知拍卖人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阻挠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得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特别约定:
1、本次拍卖标的是以现状拍卖的,按现状移交。成交后,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包括拍卖佣金以及安全生产履约保 (略) 指定账户。付清价款后次日买受人凭成交确认书至委托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拍卖品交接单)。移交后的资源保管责任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买受人佣金收取标准按阶梯累计:拍卖成交价100万元以内部分(含100万元)按3%计算,1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5%计算。
2.成交后交付的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买受人实际清运数量与公告数量有误差,成交总价不变,买卖双方互不补差价款。
3、买受人提取的资源以委托方规定的范围内为限,不得采挖及清运标的范围以外的资源,否则一经发现,卖方及相关部门有权终止转让合同,剩余价款不再退还,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同时买家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处理。
4、成交后,买受人如在装运过程中有违规行为需处罚的,从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无违规行为的,待拍卖标的全部清运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原路退回买受人打款账户。
5、清运期限:在标的交付后,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确定的采挖、清运范围进行采挖、清运,且自行与现场施工方对接、协调。配合施工方的施工进度、服从施工方的管理,按期将全部标的物清运完毕。
6、生产作业及标的运离过程中所有安全生产责任事宜均由买受人承担。
7、本次拍卖标的不得在现场进行筛沙。交付后,标的物安全保管、采挖、装卸转运等一切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作业、运输过程中,须降低粉尘、噪音,保护周边环境,自行协调周边群众关系,自行解决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注重保护货场场地、道路、围墙、苗木等财物,如有损坏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并负责恢复道路及设施的原样。
8、本次拍卖的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公告中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等仅供参考, (略) 不作任何瑕疵担保。
竞买人参与竞买之前,务必到标的物存放现场仔细勘察,详细了解实物的数量、质量、采挖、装卸运输作业环境、工程施工进度等情况。拍卖成交的,竞买人不得以未勘验或勘验不周为借口推卸责任,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9、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逾期未运输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保证金均不予退回,本公司将根据《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并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同时经委托方同意后重新组织拍卖。
10、卖方有权对买受人的生产作业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有权制止买受人在生产中的不当行为,并要求整改。
11、在买受人标的转运完毕后,卖方对标的现场进行验收检查,损坏的由买受人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验收检查合格无异议的退还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
七、拍卖机构不因买受人或委托人的违约行为而承担违约责任。本公司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拍卖文件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现场宣读的拍卖须知为准。拍卖机构按约定依法依规完成拍卖工作,无论发生何种状况,拍卖佣金均不退还。
八、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代理人)已阅读并同意按上述条款履行。
竞买人(已阅)签字:
(略) (略)
2023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