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2024年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购置项目 | ||
项目编号: | 251EA# | ||
项目地址: | 深圳机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深圳机场拟购置一批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包括30吨顶升气囊2组,40吨顶升气囊2组、120吨牵引挂具1套,橡胶枕木50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2024年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购置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详见附件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60 |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购置一批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包括30吨顶升气囊2组,40吨顶升气囊2组、120吨牵引挂具1套,橡胶枕木50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拟投主要设备(顶升气囊)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三)投标人或其制造商近年来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投标人及制造商之间的合同不算作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国内机场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顶升气囊的销售业绩; 3.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 4.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内容;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可用业主证明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写明上述内容外,还需写明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盖业主章,否则证明无效。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深 (略) 采购失信供应商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联系人: | 苏晓晗 | ||
联系电话: | 0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