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年产20万米景观(建筑)装饰用围栏等新型建材生产生产线项目 | (略) 柯桥区平水镇梅园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平水镇梅园村厂房 | (略) 健利新型建材厂 | 购置全自动模压制瓦设备6套、围栏制作设备2套、砖雕设备1套等,实行昼间单班制生产,实施年产20万米景观(建筑)装饰用围栏等新型建材生产线项目。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地面拖洗水、设备清洗水、车辆冲洗水等。项目生产废水、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纳管。 废气:水泥贮罐粉尘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及混合搅拌粉尘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堆场密闭设置、卸料粉尘采取雾化喷水等装置处理后排放,必要时建议采用自动投料系统;砂石料输送转运点喷水,道路洒水、进出车辆冲洗等方式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 噪声:厂区合理布局,落实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四面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项目次品经收集后用于建造公路时的建筑材料;泥浆、布袋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等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统一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