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 (略) 2023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我市共计收到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85万元、省级资金1249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我市实施项目27个,其中:产业项目17个、资金1718.55万元,基础设施项目7个、资金914.65万元,其他项,补助补贴类项目3个、资金0.8万元。带动脱贫户180户,全市收益户数300户。
项目实施详情见附件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12月11日,已经完工项目22个,支出资金2355.*万元。预计到年底,累计完工项目25个、资金2590.94万元,项目完工率92.59%、资金支出率98.36%。
四、利益联结情况
截至目前,脱贫户、监测户年均纯收入预计增加2000元。通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略) 脱贫人口增收,同时补齐村内基础设施短板。
五、受理部门: (略) 乡村振兴局
六、监督电话:*,12317
七、通讯地址:大兴安 (略) 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