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发改批字【2024】64 号、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招标核【2023】46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2、建设地点:涞源县境内唐河流域。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本项目建设内容实施鱼巢式生态护坡+生态透水系统+水体生态修复+表流浅滩等。(1)生态护坡:采用植草植物及 停水植物组成生态护坡,总面积19.*m2。(2)调蓄透水坝: 在河道建设18座调蓄透水坝。(3)生态修复:布置生态泛氧塘18座;在调蓄透水坝上下游及其他淤积区域进行生态清淤,总长度11.46km;河道综合治理1处,包括生态清淤、石笼护坡、石笼护底等。(4)表流浅滩:共设置3处表流浅滩,分单元错位排布,并对其上下游进行生态清淤,总长度7.09km。4、计划工期:2024年11月至2026年11月。5、标段划分:1个标段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并通过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工期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1.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调查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人员要求:(1)项目 (略) 政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2)设计负 (略) 政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3)施工负 (略) 政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3.1.4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5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黒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要求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施工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个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就本工程承担连带责任;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成员组成联合体进行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与其有关的联合体成员的投标将被否决。3.3其他要求(1)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合同金额的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2 09:00至2024-08-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 (略) http://**”和“冀招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冀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双盲评审,即“盲抽、盲评”方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暗标评审。2、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冀数政〔2024号),实行评定分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如果有异议,可以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第11项。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电话:0312-*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288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依正仓实 (略) | |
地址: | 涞源县广平大街12号 | 地址: | (略) 高开区向阳北大街2628号广联云中心1号楼702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杨小雷 | 联系人: | 王丹 |
电话: | 0312-*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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