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江 (略) 管理人
关于招募意向购买方的公告
河北省故 (略) 依法裁定受理的河北江 (略) (以下简称 江浔公司)重整一案,为实现债权人权益最大化,推进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略) 项目公开招募意向购买方,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拟 (略) 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在建房产、办公设备及其他物品等全部财产,评估价值合计*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元,在建房屋*元,办公设备及其他物品*元。
江浔公司在建房产项目名称为时代广场·锦江名苑,位于河北省故城县营东新区,项目分为三期投资建设,一期项目为时代广场,二期项目为知名商城,三期项目为住宅楼。一期占地约123亩,土地使用权证为故国用(2012)第097号,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面积为*㎡,终止日期为2082年10月21日。
目前,一期项目尚未建设完毕,主要包含:一栋写字楼,建筑面积*㎡;两栋商住楼,建筑面积*㎡;四个商业区,建筑面积*㎡。
二、意向购买方条件
(一)意向购买方应当为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购买方须在2024年7月5日前提交相应报价函、身份证明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
(三)参与现场议价的人员若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如需尽调,还需提交尽调申请书。
以上文件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于报价期限截止前提交管理人。
三、报名保证金
意向购买方应在报名的同时向管理人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元(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意向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议价,报价材料按作废处理。
经议价程序结束后,如被确定为买受人,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买受人的,由管理人在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原付款账户。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河北江 (略) 管理人;
开户行:邢台银行华银支行;
账号:*0753。
四、尽职调查
在报名截止前,意向购买方需进行尽职调查的,应于尽职调查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书,意向购买方可自行或委 (略) 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
五、买受人报价期限
(略) 破产财产流拍情况,以及管理人前期的财产处置工作,意向购买方应在2024年7月5日17:30前以*元为底价,向管理人提交密封盖章的书面报价材料。
意向购买方一旦作出书面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且报价不得撤回、变更,但允许意向购买方在公告期内提高竞买价格。
六、竞价方式
管理人根据报名情况组成评审小组,安排统一开封比价,开封比价时到场的买受人,可以在最高书面报价的基础上现场加价,价高者被确认为买受人。
两家或两家以上买受人出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依次根据款项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条件综合确定一家买受人。仅有一家意向买受人报价时,则该意向买受人被确定为买受人。
七、买受人最终确定
意向购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由管理人根据买受人报价书的内容起草财产处置协议,并将征求债权人意见。债权人表决通过的,由管理人与买受人签订正式合同;债权人未通过的,由管理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买受人账户。
八、特别提醒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议价,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议价的,由意向购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整体议价处 (略) 财产,无购置发票和其他材料。议价成交价为未含税价,意向购买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需另行支付相关税款,管理人予以协助。本次处置系财产整体处置,由管理人负责交付,意向购买人如仅对部分财产具有购买意向的,也可与管理人取得联系。
(三)议价处置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状态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意向购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议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根据管理人调查了解,江浔公司属招商引资项目,其开发项目的证件、资质等,部分无法在相关主管部门系统内查询到。另外,江浔公司部分在建房 (略) 签备案合同,管理人起诉要求解除备 (略) 判决,管理人已经申请执行程序。 (略) 的证件、资质等问题,买受人自行负责尽职调查,一旦报名参与竞买,视为认同相关事实,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在办理所有权转移过程中,涉及的应缴纳或补缴的有关税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房屋维修基金;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破产受理后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因政策性原因需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或出让金差额或土地使用租金、规费;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不论纳税和交费义务主体是谁(原所有权人或买受人)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意向购买人于议价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与管理人无关,意向购买人在竞拍时应当将上述具体税费作为成本考虑。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债权人参与议价的,同样需要缴纳议价保证金。如议价成功,同样需要向管理人实际支付议价价款,不 (略) 的债权。
(七)意向购买人竞价前应向税务、土地、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标的物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产权手续办理和流程要求,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管理人不做对办理产权证书的任何承诺。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及产权手续办理的风险由意向购买人承担。
(八)买受人与管理人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将“时代广场·锦江名苑”项目建设达到验收合格的标准,且买受人应以相应房产提供担保。
(九)意向购买方报价不得低于底价,低于底价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十)议价成交后,意向购买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交付手续的,管理人不再承担标的物保管义务,意向购买人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十一) (略) 管理人制定,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赵律师 *。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