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番禺区沙头街西环路448号2街4座13号 【企业自挂牌项目】
- 地 址:
(略) 沙 (略) 448号2街4座13号
- 挂牌价格:
80.00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6.9 ㎡
- 发布时间:
2024-12-24
- 租赁期限:
1 年
- 出租用途:
其他
- 其他说明:
杂物间
- 价格说明:
物业首年月租金 (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为人民币80元,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承租 (略) 的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如有)。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12-24至2025-01-07)
- 出租类型:
房产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 房产标的使用情况 :占用
- (略) 域: (略)
- 特 色:
小区管理
- 免租期限:不设免租期
- 联 系 人:何先生、霍先生
- 联系方式:(020)*、*
承租方资格
1.物业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含港澳台)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且承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本次招租只接受由一个主体独立参与,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
3.意向承租方如为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 (略) 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名下物业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者才具有报名资格,否则一经查出出租方可取消其承租资格。
4.如意向承租方承租,相关一切手续及投入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装修、消防等。意向承租方必须负责按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消防报备、工商证照申领等相关手续。
5.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需负责物业消防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等工作
出租条件
物业现状为杂物间,不能作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仓储及其他污染大、噪声大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用途。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承租方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须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首年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月的租金。
2.物业承租方必须按政府有关规定完善消防报备、环保、污水排放(处理)等相关手续,费用投入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装修、消防、环保、证照办理等),承租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相关设备的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等工作。
3.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对该物业进行现场查勘并清楚了解物业现状(含物业消防等相关情况)及物业相关证照等各方面的情况,同时清楚了解出租方将按此现状交付。物业出租面积、范围以出租方在产权交易所公示的为准,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该公示的面积、范围为准;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已事先考虑该物业的公示的面积、范围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范围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范围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范围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因上述原因可能产生的风险,如因此导致不能经营或不能实现其物业使用目的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与出租方无关。
4.租赁期间,如违反契约精神,出现拖欠租金、拖欠费用、不配合出租方安全检查等违约等情况,同一违约行为在一个租赁年度内出现两次或在租赁期间的违约行为累计达三次的,将列入出租方不受欢迎名单,不享有出租方名下所有物业的承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