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价 信 息 表 | ||||
评价报告名称 | (略) 脱硝液氨改尿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报告编号:皖QT*) | |||
行业类别 | 火力发电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地址 | 陵市义安区东联镇复兴村 (略) 生产厂区内 | |||
项目简介 | (略) 成立于2004年5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宏礼,注册资本*亿*仟零***万圆整,注册 (略) 义安区东联镇复兴村, (略) 。 (略) (略) 在安徽投资兴建的首个电源点,是安徽省“十一五”的重点项目。 (略) 一期工程2×63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7年2月开工建设,分别于2008年7月、2008年9月先后投运发电,其燃煤机组锅炉烟气脱硝采用液氨脱硝技术,且配套的液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 (略) 的本质安全水平,克服使用液氨过程存在的安全性问题, (略) 结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决定对燃煤机组锅炉烟气脱硝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将液氨脱硝改成尿素脱硝,采用尿素水解法制氨技术替代液氨,并于2022年5月7日办理了《脱硝液氨改尿素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5-*-07-02-*)。 本项目为2×63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脱硝液氨改尿素项目,为烟气治理环保改造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建设内容包含:①在推煤机室东侧的预留空地上新建尿素制氨厂房,给燃煤机组脱硝系统提供氨气;②拆除现有的化学水处理区的酸、碱储罐,在拆除区域空地上新建氨水罐区(使用浓度为25%的氨水)及配套卸料、自动配氨装置、输送系统给机组锅炉给水系统供氨;③改建炉区SCR系统,更换氨/空气混合器材质、拆除原稀释风机并更换,其中SCR脱硝反应装置以及氨水自动配氨装置后端的管道及锅炉保持原样不变,不涉及改造。项目不新增定员,安全管理以及供配电、供排水、供气、消防水池等公用辅助设施为依托。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辨识,本项目涉及的浓度为25%的氨水以及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氨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项 (略) 义安区东联镇复兴村 (略) 生产厂区内。项目尿素站位于厂区南侧中部,其东侧为园区蒸汽管道及厂区脱硫废水试验场,南侧为堆煤棚,西侧为推煤机室,北侧为原有液氨站(目前已拆除)。 项目氨水罐区位于厂区北侧中部,其东侧为酸碱储罐区,南侧为灰库,西侧为次氯酸钠溶液储罐区,北侧为化学水处理车间。项目氨分配装置位于厂区除尘除灰控制楼一楼加药间内。 项目包含尿素站、氨水罐区、氨分配装置区及SCR稀释风机四个区域。 尿素站位于厂区南侧中部,厂房自北向南依次布置尿素水解车间、尿素上料及溶解车间、电子设备间及配电间,围绕厂房分别布置有尿素槽罐车卸料区、尿素溶液储罐、疏水箱、废水坑、压缩空气储罐等装置。 尿素水解车间布置两台尿素水解器,并预留一台尿素水解器场地;尿素溶解车间分别布置尿素溶解罐、斗式提升机、减温减压装置和袋装尿素颗粒暂存区(为尿素供应备用区域)。尿素溶解车间和尿素水解车间之间采用防爆墙分隔。尿素水解车间设置3个安全出口,尿素溶解车间设置2个安全出口,配电间设置2个安全出口,电子设备间设置1个安全出口。 氨水罐区位于厂区北侧中部现有化学处理区原酸、碱储罐拆除后的空地上,布置1台氨水储罐及配套的氨水卸料、输送等装置。氨分配装置区位于厂区现有除尘除灰控制楼一层加药间内,布置1套氨分配装置。 SCR稀释风机位于脱硝本体顶部,拆除原稀释风机,在此基础上更换新稀释风机,更换氨/空气混合器材质,对SCR反应器的出口烟道处进行改造,加装烟气换热器以加热稀释风。 以尿素水解车间为起点新建综合管架与现有液氨站旁的综合管架相连接,并利用已有综合管架布置管道与锅炉SCR区域相连。 公 (略) 呈环形和尽头式两种布置形式, (略) 用途和车流量的大小,分设为主干道、次干道, (略) 宽10.0m和7.0m, (略) 宽4.0m,可以满足消防、车辆运输要求。 | |||
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 强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胡 涛 | 组长 | S**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张秀娟 | 组员 | S** | |
方新超 | 组员 | S** | ||
许微微 | 组员 | S** | ||
徐颖 | 组员 | *6 | ||
报告审核人 | 郭新姣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胡涛、张秀娟、方新超、徐颖、许微微 | |||
专家评审情况 | 2024年1月20日通过评审。 | |||
评价结论 | (1)外部安全条件单元: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自然条件及协作条件良好,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均符合要求。 (2)总平面布置单元: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功能分区、防火分区设置符合要求。 (3)主要装置、设施单元: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生产工艺技术先进、可靠,主要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不属于淘汰、限制类,运行良好,能匹配生产能力。 (4)公用辅助工程单元:本项目供配电、供排水、供气、防雷接地设施、消防、监控系统等公用辅助工程齐全,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5)安全管理单元:企业已建立一套完善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体系;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已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的防雷接地保护设施、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进行了检测,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 (略) 脱硝液氨改尿素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原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
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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