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为使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公众进行网络信息发布。欢迎相关单位、团体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附件链接。
纸质报告书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区域直接或间接受影响人群。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 (略) 地址: (略) 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庙岭村联系人:张厂长
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净月区金碧街253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