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厂房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长沙 (略) 提出的1-3#厂房变更调整申请。项目位于长沙县?梨街道。该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1-3#栋厂房进行调整,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1#厂房:一层卷帘门及窗改为洞口,1-3轴、18-20轴交F-G轴楼、货梯间及卫生间调整,垃圾站南移。
2#厂房:一层卷帘门及窗改为洞口,1-3轴、22-23轴交A-B轴楼、货梯间及卫生间调整。
3#厂房:将二至五层外窗宽度调整至2.4米,消防水箱位置调整;
调整后建筑面积增加26㎡,计容面积减少386㎡。
1、图纸数量:12张
2、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 (略) 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科0731-# #
长沙县 (略)
2024年11月1日
拟审批变更前后报建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