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东兴区松林水库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规定, (略) 东兴区 (略) (略) (略) 承担“ (略) 东兴区松林水库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东兴区松林水库引调水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东兴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总投资*.*元,本工程新建取水泵站1座,输水管道14.67km,配水管道64.76km,加压泵站3座,蓄水池1座,阀井409座以及其他管道附属建筑物;修建泵 (略) 一条,长度0.25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东兴区 (略)
2、联系人:王工
3、联系电话:0832-*
4、通讯地址: (略) 东 (略) 10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 (略) (略)
2、联系人:扶工
3、联系电话:*
4、邮箱:*@*63.com
5、通讯地址: (略) 东兴区科技孵化器6楼2-4-1号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或本次公示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该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略) 东兴区 (略)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略) 东兴区松林水库引调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