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 (略) 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督办〔2019〕2 号)和《 (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我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总书记强调的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识不够,认为现存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 (略) 城镇普遍存在的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一些同 (略) 雨季长、雨量大,溢流问题很难避免,只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不算什么大问题。对于洞庭湖水质达不到湖库标准问题,不从水产养殖污染、农药化肥减量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等方面查找原因,而是过多地认为国家标准有问题、长江来水有问题。对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同志仍片面地将其归于历史欠账,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还过度依赖中央专项资金,拨多少钱干多少事,导致问题久拖不决。个别地方和部门仍未深刻领会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有的说起来重视环保,但一到关键时刻还是为项目让路;有的还是重显绩、轻潜绩,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紧迫感不够。 |
整改目标 | 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和考核评价,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
整改措施 | 1.坚定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把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 (略) 系列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市委、市政府将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计划。为进一步全面提升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意识,市委组织部将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作为年度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和重点内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 (略) 长办公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调度和现场调研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切实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一大批重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和解决。 2.健全完善生态环保考核评价机制。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略) 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市各级各部门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职责职能,严格执行定期考核评价工作成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压实工作责任。组织部门将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作为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将生态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换届选举考察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办。 3.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突出环境问 (略) 政府“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含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督查纳入督查要点,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市纪委制定了《 (略) “洞庭清波”工作方案》,成立督办组,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市人大、市政协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民主评议监督等活动,全面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4.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后出台《 (略) 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 (略)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改行动方案》《 (略)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相关文件, (略) 、邵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整改任务目标,制定清单,分解责任,细化任务,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略) “夏季攻势”2022年31项任务、2023年14项任务已全部整改完成。 5.高位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略) 委书记、市长为 (略) 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专班,制定出台了《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进行责任分解,高位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工作,2018年以来, (略) 共接到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件109件,已办结销号109件。2018年以来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共计65个问题,已按时完成整改问题45个,序时推进整改问题11个,持续推进问题整改9个。 6. (略) 污水管网建设。一是完成管网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排水管网功能状况、混接错接、用户接入情况及排水管网底数。二是建成污水配套管网约100公里,完成迎春路、资南路、武强北路及旧城区西直街、都梁路等城区主要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三是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并与2022年年底正式运行,我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已达6万吨/日;11个建制镇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并运行,总设计处理能力达5400吨/日。2020年来,我市 (略) 控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4日
受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都梁路(原农业农村局201)
(略) 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