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商品房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 SXSPF-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略) 发改委以索发改【2016】0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人民政府,招 (略) (略) 门备案,备案号为ZB-NQ- *** 。建设资金来源为信贷资金70%,自治区投资25%,援藏资金5%,资金已落实。 (略) ,选定承包人。 (略) 如下:
二 (略)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略) 商品房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建设框架结构的商品房,总占地面积2967.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022.15平方米。 (略) 点建筑面积为:4683.5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6172.13平方米,县政府大门、门卫室建筑面积为:166.44平方米;新建挡墙40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略) 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 (略) 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 * 级)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 * 级(含 * 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略) 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10月14日至10月20 (略) (略) (www.xzzb *** ) (略) 文件、施工图纸。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月3日下午15 :30分,地点为 (略) 区建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 (略) 参加。
七 其他
7.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 (略) 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投标企业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备用。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 根据《 (略) 自 (略) 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 (略) 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八一北路西苑D座9楼
联 系 人: 陈 先 生
电 话: *** 、 ***
(略) 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