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略) 决定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4月11日起,对德令哈市德令哈市农牧 (略) 组织实施的《2020年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有必要时将延伸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全面、详实的会计资料。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 (略) 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对市德令哈市民 (略)
组织实施的《伊克拉 (略) 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送达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2年4月11日起。
三、中共德令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德 (略) 举报电话:0977- *** 。
四、中共德令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德 (略)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 (略) (略) (邮政编码: *** )
五、审计组联系人:王文玲、孟克巴特尔(联系电话:0977- *** )
六、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 (略) 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及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 (略)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德 (略)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