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塑清(天津)橡塑制品有限
公司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
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塑清(天津) (略) 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 | 塑清(天津) (略) | (略) 津南区北闸口祥惠道与高营路交口祥惠道5号博众汽车产业园8号厂房 | 世纪鑫海(天津) (略) | 塑清(天津) (略) (以下简称“塑清公司”)于2018年6月取得《塑清(天津) (略) 年产20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南投审〔2018〕254号),并于2019年1月完成了自主验收。现有项目地址为: (略) 津南区双港镇工业园区发港路3号,主要 (略) (略) 闲置厂房进行塑料制品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双螺杆挤出机、切粒机、注塑机、搅拌锅等,年产20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 因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塑清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用于建设“塑清(天津) (略) 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年产260万件塑料制品。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将现有厂区内所有设备搬迁到新厂区,同时新增部分设备,迁址后现有厂房交付房东处置。 | 1.废气 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净化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静置沉淀,与冷却排水一起经厂区总排口(依托天津博众 (略) )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咸水沽污水处理厂。 3.噪声 室内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风机等室外设备设置隔声板、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②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沾染废物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城管委及时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3.04.28 -2023.05.0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