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喀拉玉尔滚河(出山口以上河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划单位是规划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规划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阿 (略) 温宿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委托,中圣 (略) 于2024年10月承担了“新疆维吾 (略) 阿 (略) 温宿县喀拉玉尔滚河(出山口以上河段)水电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维吾 (略) 阿 (略) 温宿县喀拉玉尔滚河(出山口以上河段)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拟上报相关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拟报批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见附件。
阿 (略) 温宿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