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上岸区块南湾大桥新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8 月8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QTDL2023-25
项目名称:“青田县上岸区块南湾大桥新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8 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公告附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 0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开标时间:2023年8 月8 日 09:00时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现场递交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系人:叶双俊
联系电话:*
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川润城2幢8号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彩石巷2幢1单元101室
联系人(询问):徐阳倩
联系方式(询问):0578-*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纪检部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川润城2幢8号
电 话:*
联系人 :季凯龙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 月 27日(自行采购)青田县上岸区块南湾大桥工程地质勘察磋商文件7.27(发布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