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做好2023年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澄迈县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单位:
根据中共澄迈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澄迈县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凡受聘在我县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含自由职业者)从事规划、土地、地勘、海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申报人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评审。申报 (略) 直部门评审或未经澄迈县人才局审核同意委托其他单位评审取得的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律无效。
(二)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专业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职称评审,分为土地、地勘、测绘、规划和海洋工程系列五个专业的初、中级职称评审和转评。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26日。
四、申报条件要求
(一)纪律条件。凡申报初、中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人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且其岗位专业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土地、地勘、测绘、规划、海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分别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自然资〔2022〕38号)、《 (略) 测绘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测人〔2022〕7号)执行,如评审之前上级部门有最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按照《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规定,中、初级职级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四)学历、资历和业绩要求。已经修订职称评审条件有新要求的,学历资历和业绩按修订条件执行;尚未修订职称评审条件的, (略) 现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人员,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予以政策性倾斜。
(五)继续教育学时条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015年25号令)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应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
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
5. (略) 、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学习培训;
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参加依法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远程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按培训机构明确的学时数计算;
7.其他形式。参加培训一天以8学时、半天以4学时计算。参加服务基层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每天按8学时计算、半天按4学时计算。学历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培训,并增加1年工作岗位经历。
(六)任职资历时间要求。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
任职年限、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累加计算。“任职年限”是指用人单位正式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实际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足累计年限,以用人单位聘书为据,自聘任之日起计算。
????(七)转评条件。申报转评须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实行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的,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不同系列不同专业职称要实行转评,不得直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允许在申报转评的同时又申报转升或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中央单位、 (略) 来琼工作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八)职称初次认定条件。国家教育部承 (略) 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可不参加职称评审,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的初次认定,初次认定仅限于未获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的不能申请二次认定。职称初次认定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参照职称评审学时要求执行。
五、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一)《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本表详见附件1,申报人可从“海南自贸岗人才工作网”人才服务-下载专区查阅下载),填写电子版后双面打印,单独胶装。另需说明的事项有: ?????
????1.表格内所有的签名、日期必须手写,贴好本人标准照片。
2.申请人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一栏填写专业技术工作述评后,另起一行由本人亲笔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愿承担相应责任”。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基层公示结果”一栏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材料真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上报”。
(二)《申报2023年度XXX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附件3)1份。电子版刻光盘,纸质版A3纸打印,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
(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相应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本表详见附件4)。
(四)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明等复印件以及1张一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五)获奖证明。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本人所申报专业领域所获得的有关奖项证明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现职称取得之前的代表作概不受理)发表的代表作。代表作可以是理论文章、项目成果、研究报告、专利、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等。论著应指明一篇代表作并填写、装订在最前面,论著需复印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和正文(原件审核后即退)。在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论文需由会议组织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
(七)《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盖章。个人综述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现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年度考核、政治思想、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身体状况、承诺语等情况。
(八)与《个人综述材料》所述情况互为印证证明材料。
(九)申报转评人员。需提供申报转评的转岗证明材料。
(十)破格申报人员。凡破格申报者,需由本人所在单位和 (略) 级以上行业协会(或本行业2名以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知名专家)出具破格申报推荐函,说明其破格申报的理由和政策依据。附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并亲笔签名确认。
(十一)照片。申报人员提供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2张贴于《评审表》,1张用于办理证书。
六、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统一装在一个文件档案袋或A4规格的档案盒里,档案袋或档案盒正面须标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专业、申报级别、联系电话,申报材料的原件经我县各系列(专业)行业主管部门验证审核后退回申报人,申报材料应按下列顺序内容装订成册。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x专业x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专业、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日期,并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2.目录。目录应根据实际材料情况编辑页码;
3.个人综述材料;
4.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5.学历及学位证书。申报人系2000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
9.近三年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表盖章还要压考核等次处,如在“优秀”“称职”处盖章;此外盖章还要注意上压单位下压月日);
10.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11.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
12.科研成果、课题。如获奖证明书、成果鉴定书等;
13.其他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身份证或社保卡;(2)社保缴费证明;(3)执业、从业资格证等;
14.《 (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2023年度XXX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无需装订。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受理和核准工作由我局办公室负责。申报人申报材料填写要真实、完整、清楚。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者,不予受理评审。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按规定延迟三年申报,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人员的申报工作,将本通知转发或张贴,让有关人员周知。在申报前要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出具纸质审核证明,因单位把关不严、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将通报批评。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 (略) 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八、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26日(不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45-17:00
申报地点: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209室。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九、专家评审及答辩工作
评选中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专家评审及答辩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的公告栏。
?????????2: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一览表
?????????3:申报2023年度XXX专业XXX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中共澄迈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澄迈县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