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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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适用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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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 航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新建航空产业配套厂房项目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以
民航华北函[2023]3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自平衡收益专项债资金、企业自筹及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天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航空产业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新建航空产业配套厂房项目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天津滨海机场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地点位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西侧。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飞行区周界安防报警工程。本次围界改造工程将飞机租赁区退出机场控制区,为空客二线正式施工提供作业面,将使得机场的围界统一纳入天津机场管理。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飞机租赁区机场围界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飞行区周界安防报警工程。
本工程设计包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规定和规范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及行业验收合格的设计和施工服务工作等;其中:飞行区周界安防报警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物理围界设置、飞行区周界前端防入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辅助照明系统、扬声报警系统、防区的设置、安防监控设施供电、通信传输系统、特种车库监控中心改造等。
本工程施工包括:
①飞行区周界安防报警工程
工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审查时间),2024年01月31日前竣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民航行业*级设计资质及以上与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及以上 与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无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工程设计民航行业*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②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建筑师、勘查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的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机场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注:上述所有人员须在员工本单位注册,须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如投标人成立不满1年可提供财务状况表(至少应包含利润表)) ;
5.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上述第1、4、5、6项的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相关资质且应符合上述第2、3的相应资质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01 09:00:00 至 2023-12-07
16:00:00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12-26 14:00:00 ,地点为 (略) 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天保 (略)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 (略)
地 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综合保税区保航路一号航空产业支持中心425室
地 址: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欢
联 系 人: 李杨、周姗姗、徐秀娜
电 话: 022-*
电 话: 022-*-8051或8054
传 真:
传 真: 022-*-80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天津银行协通支行
账 号:
账 号: *843
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