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4-24
项目名称:望谟县乐元板降一期农业光伏电站
建设单位:望谟兴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㈠施工期1.扬尘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尽量采用商品(湿)水泥和水泥预制件等措施后,可以有效抑制施工区扬尘的产生和溢散,保证施工场界外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1.0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废水主要为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工具和渣土运输车的清洗废水等,混凝土养护废水量较少,蒸发吸收快,不会形成地表径流影响水体,因此对地下水产生影响较小。主要施工区域为支架基础的开挖,考虑到光伏区沿山地地形建设,不进行大开挖,基础柱深度不深,基本无施工地下涌水及基坑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2.5m3/d,主要污染物为SS及石油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施工抑尘;施工人员约为80人,根据《用水定额》(DB52∕T725-2019),食宿人员(20人)用水量每人为90L/d,生活用水量约为1.8m3/d,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44m3/d,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防渗化粪池(有效容积约为10m3)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其他施工人员(60人)用水量每人约为45L/d,生活用水量约为2.7m3/d,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16m3/d,由于施工场地较大,施工人员比较分散,且施工人员大多为当地居民,故本项目其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依托附近居民已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分水岭与本项目光伏区最近距离0.09km,有山体阻隔,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加强管理,文明规范施工,禁止占用及跨越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施工期扬尘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采取相关防尘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影响较小。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固定声源噪声控制措施有:1)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使用时间,加工区的施工产噪设备等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中午12:00至14:00及夜间22:00至06:00禁止施工;2)尽量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对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采取适当的隔声措施,离居民区较近的一侧施工区域应设置围障;3)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4)将施工营地设置于远离周边居民点,保证施工期的噪声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5)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局部声级过高。交通运输噪声控制措施有: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2)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要适当降低车速,避免或杜绝鸣笛;3)利 (略) 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且不在午休时间运输。在途 (略) 沿线居民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针对项目施工场界较近的敏感目标,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靠近居民区一侧设置不低于2.5m高挡板,施工场地 (略) 远离该侧居民。通过上述措施,项目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施工场界最近敏感目标1号地块西北侧8m下鸳鸯居民点、1号地块西北侧13m下鸳鸯居民点、6号地块南侧14m马林山分散居民点、8号地块东侧35m牛角村分散居民点、3号地块东北侧125m下鸳鸯、上鸳鸯居民及5号地块北侧120m牛角村居民和6号地块西南侧82m六洞居民预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望谟县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交由相关部门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当地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剩余土石方堆放于临时排土场,用于光伏方阵空地碎石带铺垫、 (略) 路基建设以及排水等施工用料,土石方基本达到平衡,本项目不需设置弃渣场。环评要求:剩余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地应压实处理、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抑尘措施,四周建设挡土墙、临时绿化等。5.生态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土地利用影响①永久占地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光伏阵列支架固定基座及升压站用地,永久占地将改变用地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占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将由原来的利用现状改变为混凝土浇筑结构。环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浇筑面积约5843.87m2,占项目整体用地面积比例较小。本项目规划征地面积约3500亩,但由于场地地形复杂,坡度及坡向多变,在施工期光伏组件阵列布设尽量避开冲沟、陡坡区域,合理布设光伏阵列支架固定基座,尽可能保留利用土地原貌,以减小施工扰动地表面积。无法保留土地原貌区域及时采取撒播草种进行恢复。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的建设对项目区域土地利用的影响较小。②临时占地项目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营地和临时材料堆场,本工程在6号地块西北侧设置施工营地和临时材料堆场,占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总计占地面积约4200m2。临时占地将搭建简易工棚,会区占地区域植被进行移除,并进行简单平整。植被清除、开挖地表,会造成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完全破坏,施工同时影响区域一定范围的植被生长,造成植物生物量降低等。针对临时用地,项目拟采取合理选择施工营地和临时材料堆场场址,尽量选择地势平坦、植被稀疏、远离自然沟渠的区域,并在临时用地周围加强绿化,修筑临时护坡、截排水沟等措施。在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布设光伏阵列,并同时撒播草种进行恢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的建设对临时占地土地利用的环境影响较小。(2)对植被的影响工程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对施工区域内的地表植被造成不利影响,由于本工程施工内容较为简单,不进行地表大开挖,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相对较轻。因此,总体来说,本项目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不会太大,区域植被与现状仍然基本相当,生物量没有发生锐减,生产力水平不会发生明显降低,生态系统总体能够保持相对稳定。为了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中所有运输车辆必须沿 (略) 行驶,不得随意行驶;各种施工机具、施工材料、临时推土等均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放置,不得随意堆放。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将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及时播种草种,进行恢复性种植。因此,项目施工对当地植物的多样性影响很小。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文明规范施工,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规定施工车辆及人员进 (略) 线,减少由于滥踩滥踏及车辆碾压对地表植被造成的破坏,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和植被保护措施,即可有效控制对植被的影响。项目建成后通过加强项目区域绿化和开展光伏组件下方农业种植,可提高区域植被覆盖率,有利于区域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3)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评价区存在红隼、画眉2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生野生动物如喜鹊等,未见其在该区域筑巢。一些工程施工对这些保护动物可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干扰,但这些动物的活动范围广且迁移能力很强,其主要活动范围远远大于本评价范围,项目的修建所破坏的生境在周边还具有较大面积的分布,可通过自身的迁移活动而扩散到周边的天然林中正常生存,当施工结束后,待施工区域内或施工区附近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逐渐恢复后,其又可重新迁回原活动区域。因此,在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对区域内或区域附近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及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生野生动物影响较小。区域常见动物主要为老鼠、麻雀、蚯蚓、蛇类、蛙类等,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生野生动物如大蟾蜍、王锦蛇、黄鼬等多栖息于森林、灌丛、灌草丛中,分布广泛,活动范围较大。项目施工区域主要为灌草丛群落,栖息其中的动物主要受施工噪声和施工人员活动的干扰,会迁徙到同类生境地生存,使施工区的动物数量暂时减少。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设计做好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的保护,并设立标识标牌以起到警示作用,施工时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及宣传工作,施工机械尽量远离该区域,避免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对评价范围内的岛状天然林造成破坏。本项目施工区域再项目占地范围内,施工期动物可迁徙至占地范围外(评价范围内)的岛状天然林作为其栖息地。施工结束后,随着噪声和人为活动的减少,这种干扰随即消失,迁徙的动物又将回到原来的栖息地,种群会很快恢复。(4)水土流失影响随着施工作业的进行,施工机械扰动,植被受损,地表结皮被破坏,在大雨或大风情况下,易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为山地光伏项目,建设施工区域主要为缓坡地,部分区域坡度较大,施工过程中极易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因此,为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需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加强管理,文明规范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挖填方工程量;施工车辆 (略) ,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随意行驶,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遭到破坏的地表及时采取工程护坡、植草等防护措施,保持水土。(5)对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项目5号地块和6号地块南侧边界距生态保护红线距离较近,4、5、6、7、8号地块边界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距离较近,相距约15m。为了避免项目施工对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造成影响,环评要求项目施工营地、临时堆场 (略) 等不得设置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施工期扬尘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采取相关防尘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期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措施有:1)施工场地要远离生态红线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严禁施工场地进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内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2)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附近施工时,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定点分开堆放,定时清运。严禁向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丢弃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等;3)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同时应加强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等;4)距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较近的施工区设置警示牌,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5)采用工程措施( (略) 等)将光伏阵区与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隔离开,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略) 附近栽种油麻藤等攀援植物。本项目需严格按照批复后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加强管理,文明规范施工等。(6)对评价范围内分布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影响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部分生态公益林,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存在天然林,但项目周边存在天然林。项目采取如下措施:1)项目施工营地、道路、 (略) 等临时工程选址禁止占用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并尽量远离;2)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天长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减轻粉尘对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影响;3)临近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的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避免造成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中植被丧失和土壤结构的破坏;4)环评要求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项目划定的红线范围施工,不得越界施工,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必要时使用地表草垫等铺垫;5)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砍伐、践踏植被。禁止将施工期弃土、弃渣和生活垃圾丢弃、堆放至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区域。同时在紧邻天然林、公益林边界树立施工警示标牌;6)采用工程措施( (略) 等)将光伏阵区与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区域隔离开,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天然林、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域。(7)对水源涵养的影响环评根据《望谟县乐元板降一期农业光伏电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2024年3月),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均不涉及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水源涵养林、护岸林等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本项目位于望谟河东侧,地处望谟河上游,项目区主要为园地、灌木林地和其它林地,大部分区域已形成人工油茶林和人工板栗林,具备一定水源涵养功能,项目的建设对该区域水源涵养会造成一定影响。本项目需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加强管理,文明规范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挖填方工程量;施工车辆 (略) ,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随意行驶,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遭到破坏的地表及时采取工程护坡、植草等防护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水源涵养的影响较小。㈡营运期1.废气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劳动定员为12人,由于升压站内设有食堂,因此会产生油烟废气。人均食用油用量按30g/人·d计,年工作日365天,则本项目耗油量约0.131t/a,烹饪油烟挥发率为2%,则项目油烟废气产生量为0.0026t/a,经建设单位安装风量为2000m3/h的抽油烟机处理,每天工作3h,排放浓度1.187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小型排放标准,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区进出车辆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因车辆在 (略) 程短,排放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化粪池和垃圾也会产生恶臭气体,化粪池主要恶臭污染物为有机物分解产生NH3和H2S等物质,产生量较少,属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化粪池周边地势开阔,且化粪池采用地埋式、加盖密封,氨、硫化氢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厂区设有垃圾桶,垃圾由垃圾桶收集,日产日清,垃圾恶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排至光伏区用于灌溉。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太阳能电池板长期安置在户外,沉积在其表面的风沙、浮灰等将阻挡电池板对光的吸收,甚至导致其局部烧坏。因此,需要定期(半年1次)对电池板表面进行清洗,用水量以0.5L/m2计,本工程太阳能电池板表面积约*.40m2,则清洗用水量约390.59m3/次(781.18m3/a),清洗水损耗按系数0.2计算,则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312.47m3/次(624.94m3/a)。环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光伏板使用清水清洗,不添加任何化学试剂,污水中主要为清洗下来的风沙、浮灰等悬浮物,清洗废水用于光伏板下作物的浇灌,不外排;环评参照《用水定额》(DB52/T725-2019)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 (略) ”用水定额为100L/人?d,职工定员12人,提供食宿,则用水量为1.2m3/d(438m3/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排放量为0.96m3/d(350.4m3/a),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2)项目营运期废水对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影响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望谟县王母街道六洞,属于地下水水源点。本项目光伏区范围不在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汇水范围,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分水岭与本项目光伏区最近距离0.09km,有山体阻隔,且项目光伏板清洗废水可直接用于板下植物的浇灌,不会流至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评根据本项目光伏区与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理位置可知,本项目光伏区范围不位于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源补给区,本项目在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无主体工程、临辅工程内容。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产生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禁止运至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倾倒。化粪池和事故油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即使变压器油泄漏也不会渗漏污染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域。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要求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本项目运行过程对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影响较小。项目采取的措施有:①项目建成营运后,严禁在望谟县六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附近进行对地表破坏性较大的采掘、围栏养殖等活动,以及其他破坏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的行为;②项目建设区作物及绿化作业禁止使用农药和化肥,并严禁外部人员将农药和化肥及其包装物随意丢弃在项目建设区内;③运营期废水严格采取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严禁随意外排;④加强对化粪池和事故油池的巡检,避免因污染防治设施破损、故障出现污染物泄露污染水源的情况;⑤加强对值守人员关于水源点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营运期噪声主要为35kV箱式变压器、升压站主变压器和逆变器产生,逆变器是由电子元器件组成,其运行中的噪声较低,分布较散,对项目区声环境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因此,项目噪声主要为35kV箱式变压器和升压站主变压器运行噪声,35kV箱式变压器和升压站主变压器噪声主要来自产品的风扇和电源,本项目变压器噪声级不超过65dB(A),环评采用声源的衰减公式及噪声叠加公式和进行计算,得到在未采取任何措施只靠距离衰减的情况下,35kV箱式变压器、升压站主变压器和逆变器昼间5m、夜间7m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环评要求本项目35kV箱式变压器、升压站主变压器和逆变器设备距离厂界7m以上,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根据预测结果,对1号地块西北侧8m下鸳鸯分散居民点、1号地块西北侧13m下鸳鸯分散居民点、6号地块南侧14m马林山分散居民点和8号地块东侧35m牛角村分散居民点、3号地块东北侧125m下鸳鸯、上鸳鸯居民、5号地块北侧120m牛角村居民、6号地块西南侧82m六洞居民预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为降低营运期噪声对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噪声防治对策应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和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选用出厂合格的低噪声组件;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升压站主变压器的安装。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升压站主变压器属于电子器件装置,在其规格书中有详细安装使用环境的要求。可采用避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合理布置平面布置图,尽量将产噪设备设在厂区中部。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生活垃圾项目职工生活垃圾量为6kg/d(2.19t/a),安排专人每日清理,送附近垃圾转运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2)报废太阳能电池板项目所使用的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后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正常情况下,多晶硅电池板的寿命不低于15年,最长25年左右,报废周期较长,报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储存。(3)废电容、电抗器、废变压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运营期产生的废电容、电抗器、废变压器(含升压站主变压器)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运走处置,不在项目区储存。(4)废变压器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运营期变压器和升压站主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属于危险废物。环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变压器油更换周期约为5年/次,则本项目废变压器油产生量约为91.37t/次,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运走处置,不在项目区储存;事故情况下在事故油池中暂存,并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运走处置。5.生态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对植被的影响项目为农光一体项目,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建设,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太阳能电池阵列遮挡阳光,由此而产生该区域植被退化或消亡,对其下的喜阳植物的生长产生较为明显的不利影响。本项目受阴影影响区域植被有火棘、栎灌、马桑、其他灌木等,草本植物主要有厥、车前草、野古草等,以山地草坡植被为主,无珍稀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项目的固定支架倾角为17°,没有完全呈现0度角覆盖型的支架,1块光伏板面积约为2.12m2,投影面积约为2.03m2,两排光伏板之间的间隔距离约6.54m。因此,光伏板不会出现完全遮阳现象,伴随太阳的自转,光伏板下的植物能够得到一定时间的光合作用。项目建成后拟在光伏面板下部种植农作物,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光伏阵列采用高支架设计,支架低端离地高度不低于1.8m,以保证光伏电站建成后农业种植能够正常进行。由于太阳能电池板的遮挡,下面的光照必然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电池板的下方主要考虑种植本土喜阴草本农作物,如种植紫花苜蓿、油牡丹等喜阴性植物。此类作物本身比较适应电池板下方的少光、遮光环境,同时环评结合分析可知:太阳能电池板吸收最多的太阳光光谱波长在农作物光合作用活跃范围之外,因此太阳能电池板铺设对下部的植物影响较小。环评根据《安龙县万家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2024年1月)及本项目设计资料,安龙县万家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重大变动)于2023年 (略) 发电,目前已正常稳定运营,该项目所选取的光伏板下种植作物种类为紫花苜蓿、油用牡丹等作物,其作物生长情况良好,安龙县万家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重大变动)工艺、产品和产排污环节均与本项目相同,装机容量相近,光伏支架最低端离地高度相同,光伏组件之间间隔距离相同。综上所述,本项目光伏板下种植作物种类类比安龙县万家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重大变动)所选择的紫花苜蓿、油用牡丹等作物是合理可行的。(2)对野生动物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员工的活动及光伏发电系统中箱式变压器运行噪声会使周围一定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活动和栖息受到一定的影响,引起野生动物局部的迁移,但光伏发电系统运行噪声影响范围及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主要为站界外几十米范围内的区域,影响范围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所在区域内野生动物的日常迁徙和活动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内鸟类的影响主要体现为栖息地生境的改变,但因项目区内保留了部分岛状天然林,项目区周边亦存在大面积的天然林及公益林,可作为其栖息地。本项目为光伏发电,绝大部分热量被光伏组件吸收,产生的反射为漫反射,太阳能电池方阵的反光性一般是很低的,因此对过往鸟类影响较小。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植被的破坏较小,随着生态的恢复,植被覆盖度的提高和种类的增加,扰动的生态环境会逐步得到改善,动物的种群和数量将会逐步增加,特别是光伏区人工生态系统的建设将使原来的天然灌木林地、荒草地变成人工种植地,将使原有的野生动物栖息与活动的环境得到改善。通过加大检疫力度,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本地生态环境,同时对光伏区太阳能电池板下方种植紫花苜蓿、油牡丹等喜阴性植物,不会改变区域内土地性质,对区域内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对区域内动物的影响较小。(3)对景观的影响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无珍稀植物及古树名木,无风景名胜及特殊文物保护单位等视觉景观敏感点。占地区域内土地类型主要为园地、灌木林地、坡耕地等,存在部分植被稀疏的裸地,在景观上为典型的农村山地丘陵自然景观。光伏电站建成运行后,光伏发电系统区域将变为一个排列有序的太阳能光伏陈列与周围绿色的草坪山地融汇成优美的人工建筑景观,且本项目总体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布置37个光伏发电方阵,各方阵之间拟布 (略) 连接,形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阵可增加区域景观的异质性。本项目通过采用“农光互补”模式,在利用光伏支架下的空间及光伏陈列之间间隙种植喜阴植物,并采取相对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对区域内的植被、动物、景观等生态影响较小。(4)对水源涵养的影响项目占地面积较小,望谟河流域水源涵养地范围较广,项目的建设不会对望谟河流域造成严重后果。且本项目建成后光伏板最低端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8m,光伏板下可种植本土喜阴草本农作物,亦能促进水源涵养功能的恢复。另外,项目所在地蒸发量大于降水量,光伏区太阳能板适当的遮挡光照可减少土壤水分的蒸发损失,促进植物的生长,具有一定的水源涵养功能。项目运营期通过采取适当的生态保护措施后,对望谟河流域水源涵养的影响较小。(5)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开展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工作,运营期光伏场区的生境能够得到逐步恢复,恢复采用的植物应以本地区域植物为特征,因此恢复后的动物生活生境与建设前相协调,满足本地两栖类、爬行类动物的生存需求。区域动植物数量及规模会缓慢恢复,因此运营期能够降低施工活动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影响。(6)水土流失影响项目运营期及时落实土地整治和植物措施,并有效进行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防止雨水对土地的冲刷、土地功能退化;实施植被恢复方案,在原有植被基础上,项目建成后光伏区太阳能电池板下方种植紫花苜蓿、油用牡丹等作物,严控外来有害生物的进入,加强光伏板下绿化;施工期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能够逐步削减。项目正在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工作,水土保持方案已提交水利厅政务系统,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中的要求执行。(7)对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的影响为了避免项目运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造成影响,采取以下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光伏板下作物浇灌。化粪池设置于地下、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安装抽油烟机等,垃圾日产日清;噪声采取变压器基础减震、围墙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局等措施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并加强对化粪池和事故油池的巡检,避免因污染防治设施破损、故障出现污染物泄露污染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强对巡守人员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区的宣传、教育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的影响较小。(8)对评价范围内分布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影响项目建成后根据当地自然地理环境的特点和植物的生态适应性及自然演替规律,做好项目区植被恢复和周边种植公益林和天然林造林建设,恢复森林生境;严控外来有害生物的进入,加强区域绿化,有效防止区域内水土流失。此外,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林地、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开展对应的生态恢复措施。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对项目评价范围内分布的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影响较小。
"XMGK":"望谟县乐元板降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共分为8个地块,1号地块、2号地块、3号地块、4号地块均位于王母街道平绕村,5号地块部分位于王母街道平绕村、部分位于新屯街道牛角村,6号地块位于王母街道祥乐村,7号地块为升压站用地,与8号地块位于新屯街道牛角村。项目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28.7014MWp,交流侧容量为100MW,光伏方阵采用分块发电、 (略) 方案。新建110kV升压站1座,采用61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计*块,共布置37个子方阵,可分成36个3.3MW的子方阵、1个1.25MW的子方阵,本工程采用组串式逆变器方案,逆变器容量300kW级,共计400台。本光伏电站在运行期25年内的年总发电量为*.*kW·h,25年平均发电量为*.*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18.20小时。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89%。环评报告不包含对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及本项 (略) 的评价,本评估意见不包含对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及本项 (略) 的评估。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望谟县乐元板降一期农业光伏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09日-2024年0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望谟县乐元板降一期农业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