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面料印染及绣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工程建设项目服务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面料印染及绣花加工项目 | (略) 南坪镇边境经济合作区一期二号厂房 | (略) (略) | 吉林 (略) | 该项目位于 (略) 南坪镇边境经济合作区一期二号厂房,租赁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西侧为图和线,隔图和线为空地,南侧、东侧及北侧均为现有厂房,距离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342m的和龙边境检查站。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300m2,建筑面积3400m2,主要为其他企业面料进行印染及绣花,不涉及生产面料,年印染服装230万件,年绣花服装70万件。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为2万元。 |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 (略) 排水系统, (略) 南坪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网版清洗,废水不外排。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为印花及烘干废气和制版废气,经集气装置及活性炭吸附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标准;车间内非*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厂界 NMHC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废包装物 (略) 回收利用;污泥、废活性炭、废油桶、废胶桶收集后暂存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