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卢飞成于 * 年 * 月 (略) 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求在乐成街道湖上岙村新建住宅 * 间,占地面积 * . * m2。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 (略) 政许可,具体 * 至附图如下:
东至:自立墙、卢益斌屋; 南至:规划路退建筑红线2米;
西至:卢如意屋共墙;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 * 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略) 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 (略) 市自然 (略) 城 (略) 申报,地址:城南街道金溪路 * 号;联系电话: *** 登记为利害关系人, (略) 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