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出租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出租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水果店,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九、承租方应保持经营项目、服务价格的稳定,并承诺,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价格波动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予以整改恢复原价; 十、每个独立的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和身份信息为准)只能承租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中的一处,竞价及成交顺序: 1、学苑里东一,2、学苑里东二、学苑里东三,3、学苑里东四,4、学苑里东五,5、学苑里东六,6、学苑里东七,7、学苑里东八,8、学苑里东九,9、学苑里东十,10、学苑里东十一,11、学苑里东十二,12、学苑里东十三,13、学苑里东十四,14、学生宿舍C6,15、学生宿舍C8,16、学生宿舍C14,17、东苑食堂南,18、东苑食堂西,19、53号楼-1、53号楼-2,江苏 (略) 将按上述 (略) 络竞价(如需)并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审慎报名。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