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3.1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 (略) (略) 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级或综合监理资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为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下同),地点为 (略) 市 (略) 区公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几江街道塔坪路 * 号(水木年华· (略) 街津华大厦 * 楼)]。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万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 (略) 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略) 市 (略) 区公 (略)
开标方式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 (略) 初步评审。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 * 的, (略) 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 (略) 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略) 应否决其投标。3.2 详细评审3.2.1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2)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计算出得分B。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3.2.3 投标人得分=A+B+C。3.2.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 (略) 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略) 分。3.3.3 (略) 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否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