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室外场地回填改造项目 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为室外场地回填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所发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 (略) 东丽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室外场地回填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淤泥、流砂清运,土方运输、回填,场地平整,排水管道构筑等工程。
预算:324.*(万元)。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1.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2.1)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相关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
(3.1)提供近三年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是指:2021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工程发票、银行往来汇款凭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履约证明);类似项目是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
(4)信誉要求:
(4.1)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4.2)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正项目经理资格:
(5.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的),专业为建筑工程。
(5.2)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正项目经理任命书。
(5.3)提供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6.1)禁止投标期:提供企业与项目经理 (略) (略) 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6.2)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6.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6.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 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6.7)投标人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8)投标企业须通过 (略)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略) http://**)。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申领
1.申领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申领地点:网上发送或线下发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发送。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自行登录“邮箱-邮箱附件-文件中心”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领取表》(*@*63.com,*@*63),将填好的《招标文件领取表》、电汇凭证截图、申领招标文件材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63.com。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接受公对公汇款,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公司账号信息:“单位名称:天津 (略) ;开户行:天津银行协通支行;帐号:*843”,注:请投标供应商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申领招标文件材料及现金赴报名现场填写《招标文件领取表》,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4.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7.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
3.投标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西 (略) 279号利和大厦7层开标室)。
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天津 (略) ( (略) 河西 (略) 279号利和大厦7层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中国 (略) 》(http://**.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某单位
2、招标人地址: (略) 东丽区
3、招标人联系方式: 孙助理 022-*
10.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 (略)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西 (略) 279号利和大厦7层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张燕宁、袁琳铮022-*-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