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于 (略) (编号:JGY17-JZ1006-A)。 (略) 及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采购编号更正为JGY17-JZ1006-A
二、采购项目名 (略) 路等道路交通设施设置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略) 交通工 (略) 颁发的施工项目为道路交通标线、道路隔离栏安装、交通标志板的《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 (略) (略) 交 (略) 颁发的项目名称为道路交通标线、城市格栅施工安装、道路交通标志施工安装的《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
(四)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它内容不变。
(略) 市公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