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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喀尔墩乡卫生院建设项目-造价
(招标编号:XJJZ*)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市喀尔墩乡卫生院建设项目-造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国家标准规 (略) 喀 (略) 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建 4500
平方米喀 (略) 综合业务楼,包括门诊部、住院部、预防保健用房、医技及功能科、
中医药服务及康复区,并配件医疗垃圾暂存间、污水设施、消防水池等附属设施)的工程量
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宁市喀尔墩乡卫生院建设项目-造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宁市喀尔墩乡卫生院建设项目-造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办法>的通知》对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中被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9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77 号亚欧国际 11 楼 111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77 号亚欧国际 11 楼 1111 室
七、其他
伊宁市喀尔墩乡卫生院建设项目-造价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乐招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 (略) 喀尔墩乡卫生
院建设项目-造价所需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兹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伊宁市喀尔墩乡卫生院建设项目-造价
1.2 采购内容:按照国家标准规 (略) 喀 (略) 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建 4500
平方米喀 (略) 综合业务楼,包括门诊部、住院部、预防保健用房、医技及功能科、
中医药服务及康复区,并配件医疗垃圾暂存间、污水设施、消防水池等附属设施)的工程量
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
1.3 服务地点: (略) ;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理办法>的通知》对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 10%后参与评审;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4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中被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9 日,每日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
20:00(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3 获取地点: (略) (略) 77 号亚欧国际 11 楼 1111 室
3.4 获取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
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3.5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本,售后不退。
4、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上午 10:30 时(京时)。
5、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及磋商地址: (略) (略) 77 号亚欧国际 11 楼 1111 室。
6、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 话:0999-*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乐招 (略)
代理联系人:牛枭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 话:09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乐招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牛枭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