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郎溪县腾达 (略) 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电话:0563-*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郎溪县梅渚镇桃园村
建设单位:郎溪县腾达 (略)
环评单位:安徽荣一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现公司利用现有用地,淘汰全部旧设备进行自动化改造并进行扩建,建设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改项目,技改扩建后形成年产30万立方米加气混凝土砌块规模。2021年8月19日,本项目经郎溪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108-*-07-02-*。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锅炉软水一并纳管至梅渚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放至梅溧河,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粉煤灰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通过1#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石灰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通过2#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水泥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通过3#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生物质锅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燃烧废气,在燃烧室内密闭收集后经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4)进行排放;
底板清理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4#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为减少机械设备对外界环境的影响,企业通过增设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在综合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以及收集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料进入湿磨工序研磨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的收集尘收集后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防雨淋、防日晒、防渗漏的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