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4 17:25 来源: (略) 发改委设审法规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4-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2023-00255
- 责任部门:
(略) 管理局:
报来《关 (略) 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两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调整及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九城管字﹝2023﹞13号)及初步设计文本( (略) 建设 (略) 编制)收悉。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两湖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现场勘察,根据《 (略) 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九江城区应急水源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九发改投资字〔2020〕25号)、《关 (略) 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九江应急水源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部分建设内容和投资的函》(九发改投资字〔2020〕288号)、《主任办公(扩大)会议纪要》(2023年4月7日)、《关于老鹳塘-两湖综合治理工程可研文本内容调整情况说明》 (略) 投资项目服务中心《关于〈 (略) 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老鹳塘—两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九项服字〔2023〕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略) 中心城区。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程) (略) 中心城区80km2,包括老鹳塘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鹤问湖污水提质增效工程、中心城区分散区域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工程、智慧水务系统工程5个子项。为利于项目顺利、快速推进实施,初步设计审查采取“同类归并、分期审批”的方式进行。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共28个小项,一期、二期、三期已批复26个小项,本期批复1个小项,为老鹳塘系统—两湖综合治理工程(老鹳塘3),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
两湖综合治理工程(老鹳塘3)报批工程内容含环湖排水系统改造工程、调蓄池及雨水循环中心、补水工程、岸线恢复及景观提升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等5部分。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如下:
1.环湖排水管网系统:新建污水管道(DN500~DN800)约5.2km,新建初雨箱涵(1800×1800~3000×3000)约2.6km;新建合流管涵(DN800,1500×1800~1800×1800~2000×2000)约2.9km。
2.调蓄池及雨水循环中心:新建调蓄池1座,有效容积为7.0万m3(其中合流调蓄池3.0万m3,分流调蓄池4.0万m3);新建雨水循环中心1座,设计规模为3.0万m3/d。
3.补水工程:新建DN800补水管,总长约6.5km,两湖沿岸新建9处补水点。
4.岸线恢复及景观提升工程:岸线恢复改造约5.6km,环湖步道贯通,更新改造浔阳路(新桥头~环城公园)、南湖路(和中广场~南湖公园)、滨湖路(*家垄路~李公堤)等市政道路临湖侧人行道及李公堤两侧人行道,改造提升新桥头、夕照坪、荷花池、民俗园等4处景观节点及牵手廊、叠泉汇、闻樱角、跃水台、滨湖桥等5处景观小品,配套设置智慧导览及康体设施。
5.水生态修复工程:清淤面积约1.34k㎡,清淤量45.6万方;水生态修复种植面积69万平方米。
三、审查意见及优化设计
1.原则同意修改后的给排水设计。下一步应优化沿湖截流箱涵、调蓄池及雨水循环中心工艺设计;进一步落实补水工程设计,并合理安排各项工程的建设进度。
2.原则同意修改后的环境工程设计。下一步应结合清淤及排水导流方案,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对湖底环境的影响;进一步优化完善工程建设后的系统运行方案;进一步优化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3.原则同意修改后的结构设计。下一步应进一步优化初期雨水收集控制井结构设计;根据优化后的结构设计,进一步完善基坑开挖及支护设计并补充基坑支护结构计算书;结合勘察与现场情况进一步优化堤岸和开挖支护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4.原则同意修改后的总图、建筑设计。下一步应进一步完善岸线恢复及景观提升工程中场地、道路的竖向和构造设计,以及管线综合设计;进一步优化两湖总体交通系统设计,以及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计。
5.原则同意修改后电气设计。下一步应进一步优化消防控制室的供电设计,以及完善出入口控制设计;进一步优化景观照明设计,完善光污染防范措施,以及优化景观照明节电控制设计。
6.原则同意修改后的投资概算。下一步在项目建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和地基处理及支护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控制总投资。
四、工程概算
经核定, (略) 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老鹳塘—两湖综合治理工程总概算为*.14万元(详见附件)。
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并保证项目安全,如期投产完工。
特此批复。
附件: (略) 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老鹳塘—两湖综合治理工程概算核定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略) 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老鹳塘—两湖综合治理工程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一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90 | |
(一) | 两湖管网工程 | 52457.59 | |
1 | 环湖排水系统工程 | 35597.02 | |
1.1 | 环两湖雨污水工程 | 32061.31 | |
1.2 | 环湖排水工程设备 | 3535.72 | |
2 | 补水工程 | 2241.04 | |
3 | 两湖清淤及水生态修复 | 14619.52 | |
3.1 | 湖泊清淤工程 | 7158.29 | |
3.2 | 水生态修复 | 7461.24 | |
(二) | 调蓄池及雨水循环中心 | 57126.80 | |
1 | 调蓄工程 | 10890.98 | |
2 | 雨水循环中心 | 21117.73 | |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3 | 总图工程量 | 4986.70 | |
4 | 围护工程 | 20131.39 | |
4.1 | 主体基坑围护 | 17578.73 | |
4.2 | 附属-北侧新建箱涵围护 | 435.88 | |
4.3 | 附属-主体间箱涵围护 | 1291.58 | |
4.3 | 周边保护措施 | 743.94 | |
4.4 | 附属-调蓄池南侧后做小井围护 | 81.27 | |
(三) | 岸线工程 | 8586.27 | |
1 | 驳岸工程 | 5129.50 | |
2 | 铺装工程 | 3172.41 | |
3 | 清理工程 | 284.37 | |
(四) | 景观工程 | 3834.24 | |
1 | 节点工程 | 2137.66 | |
2 | 绿化工程 | 1238.61 | |
3 | 景观照明工程 | 457.96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9605.06 | |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145.92 | 按合同分摊 |
2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1240.59 | 按合同分摊 |
3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53.53 | 按合同分摊 |
4 | 勘察费 | 1342.05 | 按合同分摊 |
5 | 设计费 | 3894.93 | 按合同分摊 |
6 | 施工图审查费 | 74.16 | 按合同分摊 |
7 | 竣工图编制费 | 31.16 | |
8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50.00 | 按合同分摊 |
9 |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 251.74 | |
10 | 咨询服务费 | 67.53 | |
11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1220.05 | |
12 | 联合试运转费 | 173.40 | |
13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 | 20.00 | |
14 | 节能评估费 | 20.00 | |
15 | 勘察外接见证费 | 20.00 | |
三 | 预备费 | 6580.50 | (一+二)×5% |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四 | 专项工程费 | 1670.85 | |
1 | 第三方监测费 | 180.27 | 按合同分摊 |
2 | 地下管网普查 | 96.68 | 按合同分摊 |
3 | 水质水量检测费 | 28.00 | 按合同分摊 |
4 | 地形图测绘费 | 56.04 | |
5 | 竣工规划核实测绘费 | 4.45 | |
6 | 市政道路路面恢复及 占道审批费用 | 161.87 | |
7 | 高可靠性电费 | 150.00 | |
8 | 外接电源费 | 870.79 | |
9 | 交通导改费 | 122.75 | |
五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8562.90 | |
六 | 铺地流动资金 | 28.93 | |
工程总概算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