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农字〔2024〕1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拟实施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项目开展工作的需要,现公开选聘技术服务单位。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于6月4日17:30前,持相关资料到什玲镇人民政府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什玲镇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内容:机耕、机插、机械化收割、植保无人机飞防。
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承接项目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等服务组织。(承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
补助方式:“先服务、后补助”,补助金额直接补助给服务组织,服务组织收取服务对象部分服务费用,不得对服务对象收取全额服务费又领取项目补贴。
二、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9日至6月4日(下午17:3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保亭县什玲镇政府办公楼二楼经济发展办。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898-*、*。
四、报名材料
1.自愿申报。服务组织填写《保亭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报表》(附件)并附相关申报材料,于2024年6月4日前,向什玲镇人民政府申报。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设施设备清单;
(3)上一年财务报表;
(4)相关服务合同;
(5)各类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6)相关设备、厂房照片等有关资料;
(7)提供服务项目报价清单。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评审。我单位收到申报后会同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择优选定(优先选择有GPS作业数据的服务组织承接服务项目)。
3.公示公开。对组织评审选定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7天。
4.选定服务组织。经公示无异议后选定服务组织,并通知开展服务作业。
附件:保亭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申报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