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大厅)、*(监督管理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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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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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评价影响机构 | 受理公示 | 公示日期 |
1 | 滦平县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 滦平县红旗镇、滦平县安纯沟门乡、滦平县长山峪镇 | 滦平县抗旱服务中心站 | 河北 (略) | 2024.1.15 | 2024.1.15至2024.1.19 |
2 | 滦平县牤牛河7号橡胶坝至入河口段河道治理工程、滦平县清水河蕨菜沟口至头道营段和东营至老虎沟桥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滦平县滦平镇、滦平县大屯镇、滦平县长山峪镇、滦平县付营子镇 | 滦平县水务局 | 承德 (略) | 2024.1.15 | 2024.1.15至2024.1.19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