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I玻璃钢专管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MDI玻璃钢专管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 (略) 。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址:长寿经开区。
2.2 建设规模:我司服务于MDI项目上DN700污水玻璃钢管道已经运行7年,经过长时间的运行及日晒雨淋,架空段管大部分出现较多问题:玻璃钢管道外层胶衣树脂已经全部脆化脱落,已经不能对玻璃钢管道的外层起到防紫外线老化及对外界腐蚀介质的腐蚀的保护作用;玻璃钢管道表面树脂大部分已经降解,玻璃纤维布露出,玻璃纤维布已经开始粉化。对腐蚀介质的防腐蚀功能下降,管道强度也降低了;此外,有的地方已经破裂、裂口、裂缝,玻璃纤维层间泄漏情况不明,厚度薄、强度差。现拟对该段管道进行修复,采取三布五油两面的工艺(04布二层02布一层),需修复的管段长度约1300m。
2.3 比选范围:架空段的脚手架措施、覆土清理、基体处理、玻璃钢修复、防紫外线涂层等,材料设备*供,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投资估算:约91.38万元
2.5 工期:180天,缺陷责任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3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QES(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4 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为 65万以上环氧树脂或*烯基酯树脂玻璃钢防腐工程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资料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5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投标人须提供投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在本企业的2023年9月至12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
3.7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做出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
3.8投标人需提供两年及以上无安全责任事故记录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盖投标人鲜章)。
3.9 投标人需提供为项目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及购买工伤保险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盖投标人鲜章)。
3.10投标人2022年的财务状况须为不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202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提供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3.11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0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12 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3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 (略) 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 (略)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不得存在下列(4)至(12)项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
3.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 2024 年1月5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1月11日 14 时 00 分至14 时 30 分,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 (略) 子站)。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1月11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 (略)
地 址: (略) 长寿区化南二路3号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 *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罗辑
电 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叶老师、徐老师(平台操作)
电 话: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