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安防配套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JDJBB-G1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房安防配套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库房安防配套项目;
2.2建设规模:6个区域库房安防配套;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靖宇县、 (略) (小部分施工内容);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5日内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专业二级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C3),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生成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被 (略)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 (略) ”(http://**)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8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及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6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7月1日至今任意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3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最新版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项目登记,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中寰 (略) 邮箱(*@*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0431-*)取得联系进行确认。其他方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予认可: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登记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吉林省中寰 (略) ( (略) 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2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采 (略) 》、《 (略) 》上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靖宇县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43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08室
联系人:张廷宇
联系方式: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