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确定靖宇县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报告
靖宇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促进单位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靖宇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吉消〔2023〕116号)等有关规定,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界定标准及检查实际,对管辖内的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新进行了排查摸底和调整,确定2024年靖宇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90家,其中火灾高危单位1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局现将2024年靖宇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特此报告。
附件: 2024年度靖宇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名单
靖宇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靖宇县信息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