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3]36号)要求,现将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德州 (略)
法人代表:张维恩
企业所在地址: (略) 天衢工业园内,北外环以南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
1、废气
苯胺黑车间干燥废气VOCs、臭气浓度、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技术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苯胺黑车间拼混废气VOCs、臭气浓度、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技术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元青车间、苯胺黑车间合成废气苯胺类、硝基苯类、VOCs、氯化氢、臭气浓度、硫酸雾,经“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DA003排放;玫瑰精车间合成废气VOCs、氯化氢、臭气浓度、硫酸雾,采用“水喷淋+超重力旋转床+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除雾+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锅炉废气SO2、NOx、颗粒物、林格曼黑度,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经1根10m排气筒DA005排放;硝基物车间合成废气硝基苯类、VOCs、臭气浓度、硫酸雾,采用“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VOCs、臭气浓度,采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技术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7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未收集的颗粒物、VOCs、苯胺类、氯化氢、硫酸雾,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臭气浓度及硝基苯罐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的硝基苯类。
根据公司例行监测报告,苯胺黑干燥排放口DA001 VOCs、臭气浓度、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25mg/m3、977(无量纲)、2.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VOCs:50mg/m3、颗粒物:10mg/m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苯胺黑拼混排放口DA002 VOCs、臭气浓度、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68mg/m3、1318(无量纲)、1.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VOCs:50mg/m3、颗粒物:10mg/m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苯胺黑有机废气处理排放口DA003苯胺类、硝基苯类、VOCs、氯化氢、臭气浓度、硫酸雾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21mg/m3、7.0mg/m3、2.37mg/m3、9.88mg/m3、550(无量纲)、0.7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VOCs:50mg/m3、硝基苯类:16mg/m3、苯胺类:20mg/m3、氯化氢:100mg/m3、硫酸雾:45mg/m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玫瑰精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4 VOCs、氯化氢、臭气浓度、硫酸雾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37mg/m3、5.33mg/m3、631(无量纲)、2.1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VOCs:50mg/m3、氯化氢:100mg/m3、硫酸雾:45mg/m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锅炉废气排放口DA005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7mg/m3、3、48mg/m3,林格曼黑度<1级,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林格曼黑度 1级);硝基物有机废气排放口DA006硝基苯类、VOCs、臭气浓度、硫酸雾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5.6mg/m3、4.51mg/m3、355(无量纲)、2.2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VOCs:50mg/m3、硝基苯类:16mg/m3、硫酸雾:45mg/m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DA007 VOCs、臭气浓度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88mg/m3、630(无量纲),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VOCs:100mg/m3、臭气浓度800(无量纲))。
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苯胺类、硫酸雾、氯化氢、VOCs、硝基苯类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6(无量纲)、0.18mg/m3、0.009mg/m3、0.036mg/m3、1.16mg/m3、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VOCs:2.0mg/m3、硝基苯类:0.010mg/m3、苯胺类:0.40mg/m3、氯化氢:0.2mg/m3、硫酸雾:1.2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2、废水
各车间清洗废水,玫瑰精车间抽滤废水、甩干废水,苯胺黑车间蒸馏废水、雨水,此外还有生活污水。生产废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满足与德州 (略) 协议 (略) 进行深度处理。
根据公司在线监测及例行监测报告,DW001排放口出水水质pH最大值为7.9,SS最大值为67mg/L,COD最大值为172mg/L,氨氮最大值为26.2mg/L,BOD5最大值为20.5mg/L,色度最大值为20倍,总有机碳最大值为24.1mg/L,总氮最大值为43.5mg/L,总磷最大值为0.98mg/L,硝基苯类、*苯、二*苯未检出,苯最大值为0.014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德州 (略) 协议标准要求(pH:6~9(无量纲)、SS:400mg/L、COD:300mg/L、氨氮:35mg/L、BOD5:600mg/L、色度:/倍、硝基苯类:5.0mg/L、苯胺类:5.0mg/L、总氮:55mg/L、总磷:5mg/L、苯系物:/mg/L)。
三、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1、危险固废包括玫瑰精废渣、废导热油、苯胺黑废渣、硝基物废渣、废包装袋、废滤布、废活性炭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均由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危废贮存防控措施:
①地面与裙脚用坚固、防渗的建筑材料,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②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设置导流渠,并建有事故废液收集池;③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类隔开存放;④贮存设施配备防爆照明设施、并设有消防器材;⑤按照规范张贴警示标示,危险废物包装粘贴危险废物标签;⑥危险废物的贮存根据其特性选择贮存器具,确保材质耐腐蚀、密封完好、牢固性强。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风险防范设施
风险物质主要为盐酸、液碱、硝基苯、三氧化硫、苯胺、硫酸、双氧水等。
企业针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采取防范措施具体情况如下:罐区均已设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建设有事故水池两个(其中一个为苯胺黑车间事故水池,容积为200m3,位于苯胺黑车间附近;一个为厂区总事故水池,容积为1500m3),用于临时收集事故废水和泄露物质。
2、环境安全三级防范措施
一级防控体系:罐均设置了围堰,当风险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控制在发生区域内,防止扩散。
二级防控体系:建设有事故水池两个(其中一个为苯胺黑车间事故水池,容积为200m3,位于苯胺黑车间附近;一个为厂区总事故水池,容积为1500m3),用于临时收集事故废水,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使事故状态下的所有消防废水得到有效收集。
三级防控体系:当发生重大事故,一、二级防控体系无法控制污染物料和事故废水时,关闭排放口阀门,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管线进入场外。同时,厂区门口配备沙袋,将事故废水(消防废水、洗消废水等)控制在厂区内部,作为三级防控。事故结束后,根据废水检测成分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处理。
3、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2022年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组 (略) 生态环境局德城分局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2022-042-M。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正常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日常对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