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阜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检测服务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阜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05日 18:0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1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2月0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翟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阜宁县福州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翟强,*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真艳,051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NFZC[2023]9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宁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检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三条“三、详细评审”第3.5小条“3.5定标办法”中:
业绩(6分) | 投标人的业绩: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排水管道检测项目业绩合同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合同中必须体现**双方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
人员配置能力(24分 |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的得3分,投标时需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备注中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2、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有1人得1.5分,最高得3分;投标时需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备注中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6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时需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备注中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4、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6分):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有限空间作业)的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备注中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5、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6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5分,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以最高等级计分,同一人员不重复不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备注中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备注:①需提供相应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②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③已退休人员的相关证明均不认可。 |
现修改为:
业绩(12分) | 投标人的业绩: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排水管道检测项目业绩合同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2分。 注: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合同中必须体现**双方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 |
人员配置能力(18分 |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的得2分,投标时需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备注中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2、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2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时需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备注中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2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时需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备注中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4、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6分):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有限空间作业)的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备注中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5、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6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6分;同一人员以最高等级计分,同一人员不重复不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6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备注中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备注:①需提供相应人员2023年1月1日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②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③已退休人员的相关证明均不认可。 |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阜宁县福州路1号
联系方式:翟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八楼
联系方式:徐真艳,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