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年产*套汽车随车工具及法规件生产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岳西县年产*套汽车随车工具及法规件生产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 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 名称 | 岳西县年产*套汽车随车工具及法规件生产制造项目(一期工程) | ||
建设 地点 | 岳西县莲云乡腾 (略) 1号 | ||
建设 单位 | 安徽 (略) | ||
环评 机构 | 合肥禾田园 (略) | ||
项目 概况 | 项目位于岳西县莲云乡腾 (略) 1号,备案代码为2311-*-04-01-*,一期租赁标准化厂房*平方米进行改造,建设千斤顶、拖车钩、表面处理等数字化、智能化生产线5条,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等相关附属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出,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排放限值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接管标准后, (略) (略) 经岳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衙前河。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相应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严格实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营运期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及时处置,废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说明 | 本项目无需公参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556-* |
受理部门 | (略) 岳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6-* |
通讯地址 | 岳西县天 (略) 198号 | 邮 编 | * |
附件:岳西县年产*套汽车随车工具及法规件生产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