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 (略) 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 (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 (略) 2024年10月30日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 (略) 生 (略) 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杭埠镇
项目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 (略) 拟投资*元建设“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于 (略) 舒城县城关镇马河口沈家山嘴 (略) 厂区内,租用 (略) 厂房面积1080平方米,建设1条水泥护坡砖生产线,新增1台搅拌机、2台输送机、1台空压机以及配套设备若干,形成年生产水泥护坡砖*块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包括车辆运输扬尘、砂石原料堆场扬尘、砂石原料皮带运输时产生的粉尘、筒仓呼吸孔产生的粉尘、物料混合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
废气治理措施:建设整体式生产车间,所有生产工艺、原料堆放均位于封闭车间内。投料、搅拌、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粉尘经收集+布袋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原料仓库封闭,并设置喷淋抑尘设施;厂区地面硬化,车辆运输扬 (略) 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车辆运输扬尘污染。确保投料、搅拌、水泥仓筒、粉煤灰筒仓、装卸、运输粉尘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的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保洁废水、成品养护废水经收集+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 (略) 理后综合利用。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 (略) 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车间密闭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东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日 (略) 置。
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建设危废暂存间,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房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 (略) 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 (略) 置, (略) 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安徽 (略) 水泥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