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托运行李AT安检系统远程监控工作站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GF-(略) | ||
项目地址: | (略) | ||
项目概况: | 深圳机场T3航站楼托运行李AT安检系统远程监控工作站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需求”为准。 | ||
公告名称: | 托运行李AT安检系统远程监控工作站改造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深圳机场T3航站楼托运行李AT安检系统远程监控工作站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需求”为准。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90 |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机场T3航站楼托运行李AT安检系统远程监控工作站改造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需求”为准。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承诺改造后的托运行李AT安检设备远程实时监控系统能实现对在用AT安检设备的远程监控等功能,且不影响原系统的稳定运行。(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能兑现承诺,投标人将依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相关违约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深 (略) 采购失信名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联系人: | 张中浩 |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