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 (略) 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街道68号
联系电话:0826-*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110kV分水岭变电站2号主变、 110kV邻水变电站2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 (略) 禄市镇月亮坡村、 (略) 邻水县南外一组 (略) (略) 四川德创力盛 (略) ①将邻水110kV变电站既有#2主变拆除,在原#2主变位置新建一台50 MVA主变,更换主变前后该站主变总容量不变,并改造或更换部分不满足要求的设备;②将分水岭110kV变电站既有#2主变拆除,在原#2主变位置新建一台50 MVA主变(利用本次邻水110kV变电站拆卸的旧主变),并改造或更换部分不满足要求的设备。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②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分水岭110kV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过滤、发酵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旱地灌溉、施肥;邻水110kV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产生的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②运营期分水岭110kV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过滤、发酵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旱地灌溉、施肥;邻水110kV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 3、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 (略) 政垃圾桶。拆除固体废物包括拆除设备和建筑垃圾,邻水变电站拆除的主变压器本体安装于分水岭110kV变电站#2主变位置,主变压器拆除过程中变压器油经密闭油罐储存,最终变压器油回灌至其内继续使用;分水岭变电站拆除设备由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报废处置,另外主变压器拆除过程中变压器油经密闭油罐储存,主变压器油应由有危 (略) 回收利用;拆除的中性接点等设备由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报废处置;主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产生的量极少,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主变基础等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②营运期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少量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严格落实《 (略) 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 年-2025年)》中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区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并禁止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 6:00)施工,夜间不进行基础施工,以减小对站外敏感目标的影响;在建筑机械和设备上安装降噪器或消音器,减少机械和设备的噪音产生;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隔离带,使用隔音板、挡墙等材料来阻挡声波传播,减少周围居民受到的干扰;与周边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噪音对他们的干扰。②营运期:新更换的主变压器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的主变设备;更换的主变压器布置在原有位置。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新增电气设备均安 装接地装置;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6、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变电站主变改造在站内场地上进行,不涉及站外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2 (略) 2 (略) 变电站2号主变综合能效提升改造 (略) 禄市镇月亮坡村、 (略) 邻水县南外一组 (略) (略) 四川德创力盛 (略) 将2 (略) 变电站既有#2主变拆除,在原#2主变位置新建一台180MVA主变,并改造或更换部分不满足要求的设备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②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后用于附近旱地灌溉。②运营期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既有化粪池收集后用于附近旱地灌溉。 3、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 (略) 政垃圾桶。拆除固体废物包括拆除设备和建筑垃圾,拆除设备由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报废处置,另外主变压器拆除过程中变压器油经密闭油罐储存,主变压器油由有危 (略) 回收利用,不会产生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主变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产生的量极少,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主变基础等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施工期间在新建事故油池建成之前,主变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油由既有的事故油池进行收集。②营运期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少量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不外排。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严格落实《 (略) 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 年-2025年)》中的有关要求;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远离站界和敏感目标区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避免碾压机械、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并禁止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 6:00)施工,夜间不进行基础施工,以减小对站外敏感目标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同时本项目施工期短,施工噪声将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②营运期:新更换的主变压器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的主变设备;更换的主变压器布置在原有位置。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新增电气设备均安 装接地装置;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6、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变电站主变改造在站内场地上进行,不涉及站外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