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第2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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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竹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大竹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服务。 主要功能或目标:1、服务模式:采购人将经营权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给成交供应商(即运营方),由运营方自主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维护、维修、检测等工作),运营方需按标准、规范和采购人要求提供运营服务。 2、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大竹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运维管理,包括水电费用的支付、设备的日常维修、大修及日常升级、厂内管道的维护、药剂的采购、污泥鉴定及处置、非污泥危废的管理及处置、在线设备运行管理及维护、水质自检、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进行监测、检测、鉴定等全过程所有运维服务。 3、服务标准(1)出水水质要求:设计处理量10000m3/d,总变化系数Kz=1.5,污水处理主体工艺采用A2O系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供应商负责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及厂内配套污水管网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大修)、检查、故障鉴定及排除、日常升级等设备管理工作,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供应商需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具体指标为:全部设备完好率≥95%;主要工艺设备完好率≥96%;无备用工艺设备完好率≥98%。移交供应商运行前,厂内设备、设施应满足正常使用条件。(3)供应商使用的药剂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4)大竹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含水率控制在 60-80%内,污泥处置由供应商运往有处理能力的地点进行规范处置,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需满足的要求:2.1总体要求。在整个委托期内,供应商应根据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的约定,自行承担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用(包括税费),负责管理、运行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及风险。中标单位应确保在整个委托运行期内污水处理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处理后的尾水达到(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排放标准排放,达不到标准的则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监测数据以专业监测机构出具报告及在线监测的数据为准,专业监测机构选定须得到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共同认可。 2.2 检测要求。出水水质检测除供应商按照国家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相关规定对进、出水进行自检,并整理形成档案,备釆购人检查外,釆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抽检,环保部门也可按规定进行监测(强制监测)。 2.3运营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配置管理人员和驻厂运维人员,按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要求,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 (2)供应商保证全天24小时正常运行(但停电、重要设备检修或正常维护检修除外)。当进水量、水质不符合设计条件时,在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前提下处理完全部污水。 (3)供应商应做到自我约束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以达到控制运行成本的目的。 (4)运营管理期间,供应商按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规范操作,正确使用,以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损坏。除不可抗力的条件外,不得任意损坏、丢失、遗弃相关设备及设施、不得改变其相关构筑物建筑结构等,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和非正常损耗。 (5)运营管理期间,供应商按照规定的工况和运行规律,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提高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率,以减少设备的检修费用及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运营管理期间若需要大修或技改(包括更新升级)方能达到使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供应商应无条件进行大修或技改,所需费用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之内。 (6)运营管理期间,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各种记录。 (7)运营管理期间,供应商保持污水处理厂的整洁,做好环境卫生、厂区绿化、保洁管理。保证办公区域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洁,无遗撒,夏季对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喷药、消毒,无蚊蝇滋生,及时清运垃圾,使环境卫生达到县文明单位标准。 | 470.* | 2023年10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川大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