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方式
青山坞安置点仅限迁建安置方式,后续将采取有偿择位的形式确定结算价及宅基地。房屋由搬迁安置农户自建,须根据统一规划设计的建筑方案进行审批建造。
二、房源情况
青山坞安置点位于苏庄镇集镇西北侧,苏古线旁,区位交通好,约65处宅基地,青山坞安置点内宅基地均为参照农民建房进行审批管理的国有划拨土地,不允许自行买卖交易。
三、报名对象
苏庄镇范围内符合“小县大城·富民安居”工程迁建安置条件同时具备农村建房资格条件的农户,报名对象需遵守“一户一宅”原则。本次安置报名须以建房资格户为单位。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4月1日8:30-2024年4月30日17:30(工作时间)
后续批次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各村委会办公楼。
3.报名材料:(1)搬迁安置申请表;(2)户主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成员户籍资料;(4)婚姻情况证明材料;(5)农村集体土地上所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房屋实地照片;(6)家庭情况说明;(7)承诺书;(8)其他情况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有偿择位办法细则及相关事项后续另行公布。
2.搬迁要求及相关补助、安置程序等事项详见《开化县2024年度“小县大城·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开化县2024年度“小县大城·富民安居”工程操作办法》《开化县2024年度“小县大城·富民安居”工程迁建安置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3.报名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报名佐证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后果自负。
4.建房资格人口及一户一宅的认定按照《开化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认定。
5.安置顺序:整体搬迁自然村优先安置。
六、咨询热线
苏庄镇人民政府:阙先生 电话号码:*
各行政村联系人:方坡村(汪先生*)、茗富村(程先生*)、富户村(徐先生*)、毛坦村(*先生*)、高坑村(汪先生*)、苏庄村(姜先生*)、唐头村(方先生*)、古田村(赖先生*)、溪西村(吴先生*)、余村村(余先生*)、横中村(程先生*)
初步方案鸟瞰效果,实际以审定方案为准
附件:
1.开政办发〔2024〕10号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2024年度“小县大城·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2.关于印发《开化县2024年度“小县大城·富民安居”工程操作办法》的通知(开安居指〔2024〕1号).pdf
3.关于印发《开化县2024年度“小县大城·富民安居”工程迁建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开安居指〔2024〕2号).pdf
苏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