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略) 年产*吨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项目
职业病危 (略) 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 | 福 (略) |
项目名称 | 年产*吨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项目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略) 湾坞镇梅洋工业小区地块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熊烽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年产*吨炉外精炼用耐火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福 (略) ;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座厂房,配套建设1座配电房、1栋研发大楼等,建设3条镁钙砖生产线、3条碳复合耐火材料生产线和1条不定形耐火材料生产线。添置原料加工破碎粉碎整套系统5套;自动化配料系统1套;混料设备12台;自动化成型设备6台;高温隧道窑3条;隧道式MGT干燥窑1条;烘干窑2条;后加工设备10台;装载运输机械8台。 |
项目负责人 | 余枝金 |
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混合尘)、其他粉尘(耐火材料)、石墨粉尘、氧化镁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煤焦油沥青挥发物(按苯溶物计)、石蜡烟、酚、*醛、氨、*烷; (2)物理因素:高温、噪声、工频电场。 预期接触水平: 睏料工、成型工、磨砖工的噪声预期接触水平为高风险;修窑车工、烧成工的一氧化碳、煤焦油沥青挥发物(按苯溶物计)、石蜡烟预期接触水平为中等风险,*醛预期接触水平为高风险,高温预期接触水平为高风险;其余各岗位/工种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接触水平为潜在风险、低风险或中等风险。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根据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分析,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投产后,拟建项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投产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能够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建议主要内容: 1.建议建设单位在原料仓库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在成型工序可增设有效的除尘器,炉窑车间可增设专门的窑车维修室,并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高温烧成、烘烤工艺应设置轴流风机,包砖工序可设置码垛机和全自动打包机,在厂区内设置扫地车、洒水车,对液压机、磨砖机采取可行、有效的降噪措施; 2.设计阶段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维护检修制度进行设计,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情况、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35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修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建设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种类不同,在设计阶段对拟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相关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设计; 4.建设单位应在设计阶段完成应急救援设施的设计,细化应急救援设施名称、设置位置和设计参数等。对可能发生的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就近设置应急处理设施,急救设施应包括: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置;急救处理的设施以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等; 5.拟建项目存在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损伤的有害因素,应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配有急救人员,急救人员应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责任人、组织机构、事故发生 (略) 线、紧急集合点、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医疗救护方案等。 6.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设计浴室、厕所、更/存衣室等辅助用室; 7.在下一步工作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2010)的要求落实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经费投入,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评审组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评价依据; 2.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 4.完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与建议; 5.落实专家个人意见。 专家组同意通过《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