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引滦灌区水利运营项目-维修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县 (略) 水利运营项目-维修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已由昌黎县 (略) 以昌审批备字[2023]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黎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昌黎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取得 (略) 30年经营权,并对通过转让方式取 (略) 进行维修提升工程,包括对分干防渗衬砌、节制闸、退水闸、进水闸、农桥、管理房、泵站等进行维修提升,同时安装引滦干渠沿线防护栏、重要节点流量监测设备、监控设施等。 2.1.2建设地点:昌黎县 2.1.3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9 09:00至2024-10-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 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E招冀成 (略) http://**)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评定分离”;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昌黎县 (略) ,联系人:轩永超,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泓远 (略) ,联系人:尤常磊,联系电话:#。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昌黎县数据和 (略) 电话:0335-# 电子邮箱:/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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