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大雁河黄麦岭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EPC)第1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DW-*QG-*
各投标人:
根据《大悟县大雁河黄麦岭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EPC)》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
本补遗书是对《大悟县大雁河黄麦岭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EPC)》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构成招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果招标文件与第1号补遗书发生矛盾,以第1号补遗书为准。
1、为了投标人更全面的做出最优化的施工图设计及实施方案,招标人把“大悟县大雁河黄麦岭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设计说明”作为附件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 价格清单,(二)投标函附录调整为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1.2.7 | 姓名: (见投标函) | |
2 | 工期 | 1.1.4.5 | 天数: (见投标函) | |
3 | 缺陷责任期 | 1.1.4.6 | …… | |
4 | 分包 | 4.5.2 | …… | |
5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3.8.2 | 见价格指数权重表 | |
6 | 投标总报价(元) | |||
其中:工程费(元) | ||||
其中:设计费(元) | ||||
其中:其他费用(元) | ||||
7 | 投融资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3、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07月02日08时30分
4、其他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大悟县分局
2024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