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送达公告
(略) (略) :
据调查,你司在和平区取得津和卫(挂)2011-232号(面积0.32092公顷)土地的使用权,至今尚未动工建设。我分局依法于2020年12月3日在《天津日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ttp://**.cn/)上公告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对该宗地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 企业原因闲置 ,我局将采取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置措施。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以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和《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现予在《天津日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ttp://**.cn/)上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有权自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通知。
联系人:许先生,电话:022-*
联系地址: (略) 和平区岳阳道88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