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区组织编制的《 (略) 金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金砂西路西延项目(一、二期))》(以下简称《审批表》) (略) 自然资源局金平 (略) 金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批准同意,按照《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和《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略) 道路网络结构,优化道路功能, (略) 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略) 金平区拟实施金砂西路西延项目(一、二期)。由于该项目有15.9051公顷用地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 (略) 金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不相符。根据《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 (略) 、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金砂西路西延项目(一、二期) (略) “十四五” (略) 政交通项目,符合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要求。现编制使用审批表,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因此,为保障该项目的用地需求,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金平区鮀莲街道玉井居委会和天港居委会、光华街道办事处、鮀江街道原鮀东居委会,用地总面积15.9051公顷,涉及11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农用地中的耕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中的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中的水域。其中耕地0.0314公顷,林地0.0043公顷,其他农用地0.919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12.403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255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0149公顷,水域0.2765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均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涉及生态红线划定范围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等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略) 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相关区域。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1.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 (略) 内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7011公顷、预下达规模15.2040公顷。本次规模落实后,金平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至7838.2040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至7009.2040公顷。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拟占用现状耕地面积0.0314公顷,占用耕地将由区耕地储备指标或易地购买指标等方式解决,以确保规划期内金平区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规模落实后金平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金平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附件:1. (略) 金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4张;
2. (略) 金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后)4张。
(略) 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