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高炉水渣暂存堆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17日我局受理了本溪钢铁(集团) (略) 高炉水渣暂存堆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24年4月2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本溪钢铁(集团) (略) 高炉水渣暂存堆场项目 | 辽宁本溪平山区 | 本溪钢铁(集团) (略) | 辽宁绿 (略) | 2024年4月17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附:《本溪钢铁(集团) (略) 高炉水渣暂存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查询方式:公共邮箱:*@*63.com<mailto:*@*63.com> 密码:*